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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合同模板_招商引资合同
tamoadmin 2024-09-03 人已围观
简介1.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该注意些什么法律风险2.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3.*** 招商引资怎样签约协议书4.招商引资建设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区别5.招商引资中什么是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委托招商引资协议书甲方:XXX市XXX区招商局驻XXX办事处乙方:XXXXXXXXX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促进浙江与郑州市上街区经济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
1.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该注意些什么法律风险
2.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3.*** 招商引资怎样签约协议书
4.招商引资建设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区别
5.招商引资中什么是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
委托招商引资协议书
甲方:XXX市XXX区招商局驻XXX办事处
乙方:XXXXXXXXX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促进浙江与郑州市上街区经济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招商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心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目标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投资企业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企业去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根据行业、区域的分布,安排人员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反馈建议。
4、邀请有意向企业和甲方负责人在台州进行小规模对话,现场由甲方代表解答企业投资疑问。
5、安排有意向企业到上街实地考察,对考察后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落实。如果企业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10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在当地或台州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壹万伍千元,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20%,余额在至少与企业达成一个项目合同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圴认可的投资客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礼节性接待费用,其它费用由客商承担。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6%(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的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5、如果引进项目,按照“XXX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奖励。
四、附则:
1、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企业,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XXX市XXX区招商局 乙方(盖章):XXXXXX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驻XXX办事处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该注意些什么法律风险
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招商引资合同,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合同范本栏目。
招商引资合同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人:甲方:
乙方:
引进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认真考察和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在江西省定南县兴办企业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和生产经营规模
1、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2、企业规模:总投资,注册资本金:。(注:投资可分期,但所供土地原则上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展期一年)。
3、生产经营规模:。
4、经营期限:年。
5、经营范围:。
二、企业地址及土地使用
1、乙方兴办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定南县,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2、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约亩[具体面积以供地红线图(含带征地)为准],土地挂牌底价为5.6万元/亩,土地使用期限伍拾年,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协助乙方在国土部门完成乙方企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并办理好建设用地批准书。
3、甲方承诺在乙方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前,为乙方协调好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部门将相关设施铺设到乙方厂区门口,所涉费用由甲方协助解决。
4、甲方应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预付土地款20%即:万元,并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名称:定南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帐号:002101040002812;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定南县支行营业部。其余土地款应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前支付完毕。
2、乙方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和《定南县鼓励外来投资优惠办法》(定府发[2011]5号)。
3、乙方须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并在18个月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产。否则,乙方不享受定南县的优惠政策。
4、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乙方可自行设计企业厂房规划,但应符合县城建设规划要求,并报规划建设部门备案,在建设中乙方如需变更,应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
6、乙方须办理好环评手续,搞好企业排污处理设施,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
7、乙方生产的产品须以当地注册公司的名义出口或销售。
8、乙方必须保证每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60万元人民币以上。
9、乙方所取得的土地需经过定南县人民批准后方可转让。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合同其它条款的承诺,并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需的费用进行补偿给甲方。
2、若甲方违约,未能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应对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六、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该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该合同。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在江西省定南县签订,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引资单位和定南县办各执一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引资单位(公章):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招商引资合同参考格式文本(市法制办提供,供我市相关部门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时借鉴)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密山 的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在密山市投资 项目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协议。
(注:市可以授权招商局在行政管理和经济活动中对外签订的招商引资投资框架协议书)
一、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1、、企业名称与建设地点:乙方拟建项目的企业名称暂定为:
根据密山市城市规划,双方原则上拟定项目公司的建设地点 。
2、建设规模与内容:
3、投资额度:
4、建设期限。
5、用地性质与规模:
(注:以上尽量具体详细,便于明确违约责任)
二、土地供应
1、甲方将项目用地按照净地方式出让,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乙方拟建项目依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相关手续,交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具体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
2、乙方先期支付征地补偿款,如乙方未能如期获得约定地块土地使用权,甲方负责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十日内返还乙方全部投资,并将招拍挂土地出让金溢价中,甲方地方留成部分的50%作为乙方投资回报,支付给乙方。
(注:第一,土地出让及价格不应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一方面法律规定土地出让的主体是国土局,不是土地出让的主体,招商引资合同中无权约定土地出让及价格的具体事宜;另一方面,从2007年9月21日起,国家明确规定,用地必须经过?招、拍、挂?程序,且必须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供地手续。
一宗土地没有经过?招、拍、挂?,价格怎么会确定?因此合同中只能约定土地的面积和方位,具体出让程序及价格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乙方应当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本合同项目用地,四至及价格由乙方与甲方土地部门另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第二,土地利用的相关问题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一方面《物权法》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包括当事人名称与住所、土地界址和面积、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等;另一方面2008年1月3日发布的《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强调,土地出让合同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再者《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土地出让必须执行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也要求,工业用地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要约定最低限指标,且明确规定工业建设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因此,建议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乙方的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和建筑系数;此外还应当明确约定总投资额和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利于在投资方投资不到位时甲方可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回土地。土地出让合同应当对此作更为详细的约定,且要与本招商引资合同做好有效衔接。因为投资方真正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文书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衔接不好,将不利于在投资方违约时对土地的控制。)
三、优惠政策
1、项目享受密山市现行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一站式办公、服务该项目。相关行政事业收费按照最低标准收取。
3、甲方承诺对该项目取一事一议的原则,所定事宜以会议纪要或签订补偿协议执行。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报批的以外,项目可以特事特办。
(注:1、招商引资合同往往是的权利约定的少,义务约定的多;而投资方却相反。过分强调了的优惠政策,而忽略了投资方的义务。有些合同在土地价格、税收返还、规费减免、担保、配置及基础设施配套等义务约定上给予了对方?超国民待遇?,甚至于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尤其表现在补充合同中,把在主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如收取土地出让金)又大比例给予返还。
建议在合同中要区分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科技含量、出口创汇及吸纳就业等,分别给予适当的优惠。分期投资的还应当分期约定,防止投资方享受优惠政策后投资不到位。这一方面利于合同的完全履行,另一方面也防止合同内容的不公平使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确实需要支持项目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表述为?甲方为支持乙方建设公益事业(公园等),定期为乙方提供发展基金。
数额不低于该项目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和3年内乙方交纳的相关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的50%?。招商引资合同中常出现?乙方建设工程可以边开工建设边办理有关手续?,从法律上讲,乙方在地上承建项目不办理手续将是违章建筑,是不能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的,该建设工程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投资者怎么敢建?所以应当加上?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报批的以外?)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二)乙方
(注: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要明确。招商引资合同是双务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应当根据平等互利原则设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往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非常笼统和模糊,没有明确具体约定,甚至于有些招商引资合同没有双方权利义务条款。建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分条设定,详细规定。
的义务主要应体现在企业发展环境的营造和维护上;投资方的主要义务应当是从开工到投产的进度、额度及利税都要明确具体约定。在合同的履约主体上,由于的招商引资工作是全方位的工作,一般涉及到土地、住建、财政、工商、税务、劳动等多个行政主体,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确定的各职能部门的义务,防止各部门推诿,产生不利于合同履行的效果,从而影响的信誉,建议在招商引资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所涉及部门的具体工作。
如果在主合同中不能详细约定,也应当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附各责任部门的具体工作、完成时限及工作标准等。)
五、违约责任
1、因项目公司自身的责任未按期开工建设,可视情节每日按不超过该项目用地出让金的0.5?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开工三年内未完工视为项目搁浅,乙方以放弃项目土地和未完工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益作为对甲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甲方有权收回项目公司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处置或对外招商。
2、如因甲方责任致使其未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和时间向乙方或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土地,影响了乙方的投资和建设的,视情节每日按不超过该项目用地出让金的0.5?收取甲方违约金。甲方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履行承诺。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鸡西仲裁委员会裁决。
(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到底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还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仲裁一裁终局有利于及时解决争议,建议协商不成由鸡西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具体履行本协议向下的权利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副本一式两份,两份协议正本和两份协议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 月 日
招商引资协议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一)应慎审作为招商引资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有些投资商非要把作为合同当事人。我们一般不主张作为合同的一方。理由是合同双方是平等法律关系,而作为市场监管的主体,所以不能成为招商引资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让投资方与使用资金方来签合同,企业对企业。外商主要顾虑政策的不稳定、投资环境的变化。为了谈成项目,迁就投资商有意无意的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可以就某一产业领域的发展与大型企业集团,就巨额的借贷融资项目与大型的金融机构签定宏观的框架协议,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具体项目可由职能部门去签订,去履行合同。应避免在普通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一方面可以推介本地的项目,可以组团招商;另一方面在优化投资环境上下功夫,以此来避免陷入到各类纠纷的尴尬境地。
(二)应审慎提供保证
用信誉作保证,用国有资产作担保,用经营权、收费权作质押。我国法律禁止作为担保的主体,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在经济往来中为他人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一般也是无效的。但无效不等于不要承担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不超过损失的二分之一。目前可行的做法是集中一些有效资产,成立投资公司或资产公司,以公司的名义为招商引资、金融借贷和融资来担保,但不能以各级及其部门的名义为投资商提供各种类型的担保。
(三)应特别注意避免合同权利义务的严重失衡
第一是合同内容必须经过充分论证,达到权责利相一致。在解决合同权利义务失衡方面,一是要看合同的本身,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均等,核心是:有多大的义务,必然要享有相应的权利,对方享有权利的同时,必然要承担义务;第二是注意合同与合同之间的均衡,否则必然会导致恶性竞争,破坏投资环境。
(四)注意规范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首先,从法律上明确优惠的原则、权限、程序、范围和时限,尽可能用法定优惠替代行政优惠。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特点,制定和完善吸引外商投资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其次,要坚决摒弃比优惠政策、比让利条件的非理性招商引资方式,以理性、科学、规范的招商方式寻求引资规模和质量上的突破,实现从税收等优惠政策走向国民待遇政策,建立选择性激励机制。特别应注意税收等优惠政策与国家经济政策导向性一致,避免为吸引外资而进行税收优惠竞争。
*** 招商引资怎样签约协议书
先看这样一个案例:某公司与江苏泰州某区管委会签订了一份招商引资合同书,约定了投资5000万美元,建设一个机器人的项目。管委会承诺一些政策扶持,可是在履行的过程当中违约了。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都以不是法院受案范围为由被驳回了,后来又高院提出再审,获得了胜诉。
该案主要涉及到一些的法律要点
1、招商引资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已经经过高院确认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属于行政协议。可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行政协议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一是协议由一方当事人须是行政主体;二是该行政主体行使的是行政职权;三是协议目的是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目标;四是协议的主要内容约定的是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区分民事协议和行政协议应当考虑的因素,是便利性、纠纷的解决的有效性、判决结果的权威性等等,都是地方法院考虑的重要的因素。
3、新的《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溯及力的问题,本案中,如果企业和行政机关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发生在2015年5月1日之前,也就是说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前,那么,属不属于新的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范围呢?高院在很多案例里也予以明确,是属于这个范围的,所以本案高院作出了行政裁定,撤销了原法院的判决,指定当地市中院继续审理。
招商引资建设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区别
*** 招商引资怎样签约协议书
起草示范文字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1)签约主体要合法
原则上,专案落地县(市)、区 *** 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应作为专案投资合作协议(主合同)的签约主体,重大招商引资专案涉及市 *** 承诺相关政策或协调相关事项的,由市 *** 同投资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签约过程中需重点注意:
一是不能以招商引资合同替代土地出让合同、特许专营合同等专门的 *** 合同;并且,招商引资合同与这些专门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要保持协调一致。
二是通常情况下,投资协议多由投资商母公司同 *** 签订,而专案实施多由在当地成立的专案公司负责,因此招商引资合同中要注意对投资商义务的包容性问题,即母公司所承诺的相关义务对其专案公司同样要有约束力。
(2) *** 承诺要合法
一是县(市)、区 *** 、开发区管委会不能超越许可权替代上级 *** 或者上级机关做出承诺(如土地供给、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等);
二是涉及公用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如水、电、气、通讯等)的, *** 只能承诺协调,不能承诺包办;
三是涉及投资商与第三方关系的, *** 不宜轻易承诺兜底责任(如有些专案中 *** 承诺专案建设过程中所有相邻关系纠纷均由 *** 出面解决,保证不让投资商承担任何责任等等);
(3)扶持方式要合法
要把握财政扶持政策和税收减免、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区别,尽可能多用财政扶持政策,少用税收优惠政策。
2.双向约束原则
“双向约束”是合肥市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探索和总结出的一套较为有效的管理机制,也是提高招商引资专案成功率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外签订的重大专案招商引资合同中,都把“双向约束”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具体合同条款予以落实,一方面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给予投资商各种优惠和扶持政策,另一方面也严格约束投资商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落实专案投资和建设义务,兑现各项经济指标承诺。实践证明,在重大专案招商引资合同中全面落实“双向约束”机制不仅是可行的,同时也是必需的。
3.可救济性原则
就是一方面要确保所有合同条款的有效性,同时要保证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能够通过诉讼、仲裁等渠道有效地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从这个角度考虑,招商引资合同应尽量避免约定一些模糊的、不可量化或者无法准确计量的指标。
(四)示范文字中《投资合作协议》相关重点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投资合作协议是示范文字中涉及的三份协议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份协议,是由 *** 或开发区管委会与投资方签订的。该部分内容将着重从专案建设用地、专案扶持政策和双向约束机制三个方面对其进行重点阐述。
1.专案建设用地
(1)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规定,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 *** 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照本规定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除外。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 *** 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根据上述规定,绝大多数情况下,投资专案(包括制造业专案、服务业以及其他经营性专案)的建设用地均需要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地。因此,招商引资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专案用地需按规定程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不能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2)用地规模预审
在招商引资意向阶段,县(市)区、开发区国土部门应提前介入。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结合投资情况、市场前景、产品工艺、税收预期、用地预期及在本行业中的排名等,开展用地规模预审,由开发园区填写《合肥市工业专案用地预审单》报市国土局审查,市国土局审查提出意见报市土委会领导审签后,方可签订入园入区协议(也即投资合作协议)。入园入区协议中的相关规划、产值(主营业务收入)、财税约束条款应一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之中。用地规模预审作为专案用地()安排的依据,应根据专案建设周期及建设时序来统一规划,建多少,供多少,分期安排。
(3)地价
地价问题是招商引资合同中的敏感内容。投资合作协议是在招投标工作实际开展之前签订的,这时最终供地价格没有确定,而低于基准地价出让土地甚至零地价供地都是违规的,因此示范文字中约定投资方应当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专案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工业(商业、住宅)用地,用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价格不低于合肥市 *** 规定的最低挂牌价格,具体的挂牌价格我们放在补充协议中表述,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如投资方竞买成功,投资方应及时与合肥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价款以成交价为准。这样投资方必须通过竞买、摘牌等方式取得土地,对其成交价高于意向受让价的部分,只能通过其他扶持政策予以解决,不能直接通过减免出让金或者直接退让土地价款的方式处理。
(4)土地出让价格的评估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
商业自持部分与商业出售部分和住宅部分,在评估地价时要分类评估、综合评定。对商业自持部分的要结合业态型别分类评估。对商业自持部分在地价评估方法上可取成本法,即有基准地价的地区不得低于基准地价,没有基准地价的地区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
土地出让参考价、保留底价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确定。
(5)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措施
明确要求投资方所取得的专案建设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专案建设,除非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规划及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否则投资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资、专案公司股权转让等方式间接进行转让)。因情势变更确需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的,受让方只能为 *** 或者 *** 指定的第三方。示范文字双向约束机制中还对此约定了限制性措施,包括要求退还已经兑现的扶持资金、取消尚未兑现的扶持政策直至收回土地等。实践中,投资商直接转让土地的情况较少,多数情况下是通过转让专案公司股权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方式间接进行转让。
什么是 *** 招商引资企业?地方 *** (或地方 *** 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招商引于中国因开放政策所成立的开发区,早期主要集中在吸收制造业的外国直接投资(FDI,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中国早期沿海开发区的招商引资所引起的示范效应(地方经济总量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地方就业增加,地方 *** 基础设施投入的增加,地方官员升迁比例增加)被各地 *** 官员发现,随后中国各级 *** 成立了大量的开发区并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级地方 *** 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级 *** 报告和工作中出现。
招商引资是指地方 *** (开发区)以说服投资者受让土地或租赁厂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针对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的销售行为。
各地的招商引资正从吸收外资为主到同时吸收内外资,从吸收第二产业投资为主到同时吸收第三和第一产业。 [编辑本段]招商引资的一般形式1、有专案->找资金;
2、有资金->找专案;
3、有专案、有资金->找地方落户;
4、有专案、有技术、有品牌->找资金;
5、没专案、没技术、没资金->出让土地。 [编辑本段]引进外资的成效1、弥补了企业资金来源不足,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2、引进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装置,促进了中国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3、产品综合质量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有明显增强;
4、提高了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快了国有企业经济机制转换;
5、利用本地先进技术引进资金,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 招商引资培训哪做的好?我们招商局组织了3天的培训,北京励之泉行为科学研究院安排的几位老师都是有实战经验的,讲的很精彩而且和我们学员之间有很多互动训练,培训方式很新颖,内容结合我们当地情况,实务性很强,我们受益颇深,推荐给大家可以到网上搜索看看他们的资讯。
请问哪里做 *** 招商引资培训?国际产业转移投资咨询机构
被 *** 招商引资后项目又被 *** 停掉
法理上讲如果有证据可以起诉 *** ,但实际这样做不仅白费功课,还有很多麻烦。所以这种情况遇到只能自认倒霉,以后多加注意,然后在某些场合可以替当地做做负面宣传,影响他们的招商引资,出出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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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引资通过什什途径宣传?优势平台招商:要建设好招商平台,形成平台建设的比较优势,以此吸引客商入住。
人文平台、资讯平台,建立一个强大而且有效的网路平台。网路平台资讯量大、成本低、方便快捷,不出家门就可知天下事,就可以收集整理资讯、推介包装专案,这已成为许多发达地区招商最基本的手段。
中介平台。目前市内外、国内外有一些专事招商的中介机构,比如国内外的商会、行业协会等,它们有、有信誉、业精路广,委托它们招商,既可以降低我们的招商成本,又可以招来切合实际的好专案。比如,设立招商代理,委托境内外招商中介机构和视窗企业招商,这样可以大大拓宽招商视野和路子,以外引外,使招商更具成效。
企业平台。加强与重点企业单位的沟通与联络,适时进行资讯沟通、专案对接,使这些企业单位成为为我所用的招商,以商招商。通过“引进一个,建好一个,带来一批”以获得招商工作最大的成效。进一步鼓励我区企业与优势企业、优势资本、优势技术进行合资合作,新上专案,对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及奖励。
招商无定式,开拓创新是招商工作不断前进的动力;创新招商方式,广开招商渠道,是做好招商工作的重要途径。
招商引资协议范本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促进浙江与郑州市上街区经济合作,
招商引资中什么是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
合同标的物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即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包括民法意义上的完全不动产物和大部分类不动产物,而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则不构成不动产的,即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合同主体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为特殊主体,法律对承包人有特殊要求,即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而一般承揽合同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为一般主体。
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勘察合同和工程设计合同与承揽合同比较容易区分,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不大容易区分。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一、招商引资中什么是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
合同外资额通常指直接利用外资合同外资额,是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外方投资者应缴付的注册资本。
包括外方从企业获得的利润对企业的再投资以及批准的企业投资总额内的外方股东(2002年以前还包括以企业名义从境内外借入的其他外资)。实际利用外资是指我国在和外商签订合同后,实际到达的外资款项。只有实际利用外资才能真正体现我国的外资利用水平。实际利用外资额包括实际直接利用外资和新增对外借款。实际直接利用外资是指合同外资额的实际到位资金。一般以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验资报告为准。新增对外借款是指报告期内对外借款的数额。二、什么是合同外资,实际外资,注册外资
比如某地一年内签署的若干招商引资合同,老外要投资1000万美元,而实际上其中有一部分合同没履行,只投了800万。合同利用外资就是1000万,实际利用外资就是800万。
三、招商引资中什么是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
合同利用外资是指,双方签订协议时候的投资额度,实际利用外资嘛,你懂得,一般就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厂房啊,设备流水线啊等等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四、招商引资中什么是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
合同外资额通常指直接利用外资合同外资额,是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外方投资者应缴付的注册资本。
包括外方从企业获得的利润对企业的再业投资总额内的外方股东业名义从境内外借入的其他外资是指我国在和外商签订合同后,实际到达的外资款项。只有实际利用外资才能真水平。实际利用外资额包括实际直接利用外资和新增对外借款。实际直接利用际到位资金。一般以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验资报告为准。新增对外借款是指报告期内对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