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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方案和养护_绿化管理

tamoadmin 2024-08-24 人已围观

简介1.园林绿化归哪个部门管理2.绿化管理制度是什么?3.校园绿化管理规定 绿化管理办法4.绿化养护管理规定5.如何对草坪进行绿化养护管理6.绿化养护管理标准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浅析?8.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暂行办法绿化养护方案及措施包括草地的养护管理、园林树木的养护管理、花卉的养护管理和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1、草地的养护管理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

1.园林绿化归哪个部门管理

2.绿化管理制度是什么?

3.校园绿化管理规定 绿化管理办法

4.绿化养护管理规定

5.如何对草坪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6.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浅析?

8.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暂行办法

绿化管理方案和养护_绿化管理

绿化养护方案及措施包括草地的养护管理、园林树木的养护管理、花卉的养护管理和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

1、草地的养护管理

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考虑到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将草坪高度控制在5cm以下。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草坪适时进行浇灌,每次浇足浇透,浇水深度不低于20cm。

2、园林树木的养护管理

园林树木的养护质量标准是: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绿地内无死树。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

3、花卉的养护管理

园林花卉的养护质量标准是: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宿根花卉萌芽前及花谢后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及时中耕除草。

4、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

目前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在园林中的应用已经非常广泛。近几年不论是新材质的应用还是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都给园林绿化事业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用新的高效低毒农药,既解决目前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许多难防治的病虫害,又比较环保,对环境污染小。

园林绿化现存的问题:

1、园林绿化的养护得不到重视

目前环境污染愈加严重,虽然相关部门强化了管控与治理力度,但仍旧是投入大而产出低。绿化则是较为长效的手段,并得到广泛地认可、使用。但部分地区仍旧重视建设而对后期养护较为疏忽,使得养护管理效率和质量都较为低下,很多景观都无法实现预期的绿化效果。

绿化工程想要顺利完工,必须满足相关绿化标准和居民对其具有的宜居性的要求。此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虽然重要,但后期养护同样关键。若绿化养护无法落实到位,植物的成活率便很难保证,其生长势较差,形态方面也无法实现造景效果。

2、绿化的养护工作缺乏专业团队

人们对于绿化养护的认知仍旧是简单劳作,认为只要可进行劳动便能胜任,没有必要进行养护培训。该观念严重制约了绿化养护整体水平的提升,使得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再加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不够明确,责任不能实现有效落实,使得养护工作变成了无人负责的状态。

3、占绿、毁绿现象仍旧严重

现阶段,园林绿化相关的保护法律仍不完善,绿化相关部门虽有职责,但其管理的权限和执行上受到较多条件限制,因而导致较多占绿、毁绿现象的发生。例如,有人只顾个人利益,为开设店面而毁路伐树;在部分小区内,有人将绿地树木拴上绳子来方便其晒衣物。

还有的人将绿地破坏掉种菜。此外,相关部门并未对古树、名木等进行有力保护等等。这些破坏绿化的现象多而杂,使得养护单位很难进行执法保护,进而导致绿化遭到较大破坏。

园林绿化归哪个部门管理

城市绿化是对社会环境资本的投入,其经济回报是多方面的,而且是十分丰厚的。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通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 *** 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 *** 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一定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必须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必须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稽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情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储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报经市人民 *** 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定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必须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情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必须保持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集物,依法处以***。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管理制度是什么?

园林绿化工程由园林部门管理,各个城市的园林部门设置不尽同,有些是城市的一级部门,有些是住建局下面的二级局或者处,区县一级的大多属于城管局管理,还有一种是和林业局合并成一个部门。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

1、市、区和县、街道和乡镇的绿化委员会负责宣传、组织、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群众性绿化工作。

2、市园林管理局是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的园林管理部门在业务上受市园林管理局的领导。

3、市农业局是城市林业生产和乡村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区的林业管理部门是本辖区林业生产和乡村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农业局的领导。

4、城市各级有关部门有职责配合和协助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加强城市的园林绿化管理。

5、在城市的所有单位和居民均有义务参加植树造林,保护绿化。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基本内容有下列方面:

1、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

2、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

3、园林绿化的产权管理;

4、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

5、城市公园的管理;

6、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

园林管理处:

是事业单位,是城市的行政主管部门依靠其他部门的配合和社会参与,依法对城市的各种绿地、林地、公园、风景游览区和苗圃等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意义:

1、城市园林绿化意义是城市的肺脏

大量的园林植物,就能不断调节大气中二氧化碳和氧气的平衡,改善环境,促进城市生态良性循环。

2、城市园林绿化意义是调节温度

城市园林绿地中的树木在夏季除为行人游客阻挡直射阳光外,还能通过它本身的蒸腾和光合作用消耗许多热量。

3、城市园林绿化意义是调节湿度

园林植物可通过植物的叶片蒸发水份。提高空气湿度,大大改善了城市小气候,使人们具有舒适感。

法律依据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由城市园林部门经营管理。专用绿地和其他单位营造、管理的防护林带,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园林部门在业务上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绿化任务大的单位, 应有专业队伍或专职人员负责专用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校园绿化管理规定 绿化管理办法

一、职责范围

院内所有草坪、绿篱、行道树、植木、花坛、生态护坡等进行修剪、浇水、施肥、打药、翻地及部分绿化工程的施工和养护工作。

二、工作要求

1.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日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在夏、秋两季根据旱情情况可提早浇水,对自己的责任区内的绿地按质量标准进行养护,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工作期间禁止干与工作无关是事情。

4.工作期间严禁结伙在路边、墙角、绿地内休息。

5.绿化工人要不断提高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6.对于故意损坏花草树木的学生、教工均要制止。

7.发现责任区内植物病虫害及受损的花草树木要及时上报后勤处。

8.工作中操作剪草机等机械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生产,由于违规操作而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当事人负全责。

三、工作标准及目标任务

1.搞好院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浇水,防止病虫害,适时修剪等。

2.草坪养护要适时浇水、修剪。

(1)浇水:草坪生长良好与正常的养护浇水是分不开的,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见湿见干,地表不积水,避免只浇表土,浇水深度10-20公分。一般在上午浇水,中午、晚上不宜浇水。喷灌时专人看管,以达到地面径流为准;无喷灌设施处接软管浇水,进行缓流浇灌。严禁高压水流冲毁土堰。

(2)修剪:4月下旬草高10公分进行修剪,留茬高度6公分左右,剪后要及时搂出草叶。5月份,保持草高10公分,每隔10天左右修剪一次,留茬高度在5-7公分。6-8月,每10天到15天剪草一次,留茬适当高一些,一般在6-8公分,避免雨天浇水。病虫害发生时修剪草坪应对剪草机的刀片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病害蔓延。

3.责任区内修剪的杂草、杂物等当天清理干净。如遇特殊情况未清理,第二天必须清理干净。

4.每年对草坪及花灌木进行施肥2-3次,开春时应视气候情况进行一次施肥,施肥后及时浇水,促进植物返青生长,在生长期进行应视其植物长势情况进行一次追肥,保证植物旺盛生长,冬季在植物休眠期以施有机肥为主,促其根系生长,以利越冬。

绿化养护管理规定

校园绿化管理规定

为创建“花园式校园”,美化校园生活、学习、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绿化管理由文明办组织实施。每年冬要根据上级绿化委部署,认真制定校园绿化和实施办法。

二、教职工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不少于3棵,绿化经费投入不少于经费总收入的0.5~1%,要通过1~2年的动力,绿化覆盖力争达到95%以上。

三、绿化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校园花木的浇水,施肥,剪枝等项管理工作,保证花木正常生长。

四、师生员工要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攀登摘枝或占为己有,发现后经批评教育,态度仍然恶劣者处以5~50元的罚款。

五、树木砍伐要纳入校园整体规划。不允许未经批准随意乱砍乱伐,发现后经批评教育,态度仍然恶劣者处以50~500元罚款。

水电管理制度

1、保证学校正常的水电供应。

2、严禁学校水电向校园外接用。

3、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网络及给排水网络图。

4、每天要有水电工值班,负责停送电以及常规检修。

5、公共场所的路灯、自来水阀、水嘴、厕所水箱等,水电工要定期巡视,保证灯亮,无泄漏水和堵塞现象。

6、加强用水卫生、水池、水箱均要加盖盖严,定期消毒,每年利用期清洗一次。

7、为防严寒低温水管上冻,应及时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冻工作。

8、加强对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到安全供应。配电房要按供电部门规定,定期检修保养,雨季要加强日常维护,增加检修次数。

9、教职工个人用水用电,实行一户一表,每月按表计数交财务科收费。门面房、附院等独立核算单位应装表计量收费。

10、加强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基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基建工程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施工。

3、严格手续,增加透明度。伍佰元以上的基建及维修项目要有3人以上参与管理,壹仟元以上的项目要请示学校领导。

4、优选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顺利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要按合同制度和质量要求加强检查,特别是对地下工程和隐蔽工程及基础工程要及时发现问题,及进取措施,对不合格的工程要返工,绝不留下隐患。

6、严格基建拨款手续,要按施工合同,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用款。

7、增加档案意识,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做好基建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8、明确责任,廉洁奉公,严禁一切有损学校利益的言行。

物资(品)管理制度

1、学校物资(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

2、学校物资(品)主要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类。

3、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领导批准后(包括专控商品的报批)购,使用部门验收,专管员入帐。

(2)资产由总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分类帐、分户帐,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帐卡,并有专(兼)人员管理: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帐,统管固定资产价值核算。总务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每年对帐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使用部门要加强资产保养,如需维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

(4)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制《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办理销帐手续。

4、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学校总务部门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文具、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小五金、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玻璃器皿等。

(2)严格执行购,及时、足额、接质购物资(品),确保学校物资(品)的正常供应。

(3)库房管理员要对入库物品的数量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标准不准入库,出入库要有出入库单。

(4)领用者须持领物单并填好货物出库单方可领用物品。

(5)库房管理员对剩余或备用物品要分类储存和保养,定期盘点,确

定物资的数量,

提出积压物资的处理,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和处理意见。

物资(品)购管理办法

1、学校物资(品)购工作由学校统一管理。常规物资(品)购,由职能部门负责,专业性较强物资(品)可由使用部门或有专业人员代为购买。

2、严格执行购,及时、足额、按质购物资(品),确保学校物资(品)的正常供应。

3、购人员要熟悉市场行情,尽可能节约开支,降低购成本,货比多家,做到价廉物美。

4、购每件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物资(品),要经主管科室核价同意后方可进行,购每件在500元以上的物资(品)要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并由2人以上参与方可购。

5、及时办理物资(品)验收入库、报销手续,自觉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6、购员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主动接受监督。

如何对草坪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法律分析: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清理株间的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 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一、浇水

1、若草皮为当年新植,则一般情况下每周应对其浇2-3次水(雨季除外),浇水时要保证水量充足,并且要让水能够渗入地下10-15厘米。

2、二年生以上、且生长比较正常的草坪应在其生长季节浇2-3次水(每月)。

3、进入夏季或气温较高的时候浇水工作应在上午10点前、下午4点后进行。

4、用水车浇水的时候不能只浇1遍,而是要往返喷洒3次以上。

二、施肥

1、休眠期施肥

(1)施肥时间:一般在晚秋至早春的休眠期内施肥即可。

(2)使用肥料:施用过筛的堆肥即可。

(3)施肥方法:先将草叶齐根剪去,然后将肥料均匀地撒在草坪的表面(低洼处用肥料垫平)即可;亩用量一般为1000-1500千克(每隔1-2年施用1次),施肥后要及时喷水将肥料浸湿。

2、生长期施肥

(1)施肥时间:一般为4-9月份。

(2)使用肥料:普通的化肥(比如尿素)即可。

(3)施肥方法:用0.5%尿素溶液喷洒叶面(1次),或者可以用肥料、清水的比例为1:50的尿素溶液撒泼于草坪上,泼后及时浇水,使肥料均匀地渗入土中即可。

(4)注意事项:修剪过的草坪要经过1周之后才能施用化肥。

三、除草

杂草要及时灭除,一般以除早、除小、除了为原则。

四、松土

草坪内的土壤容易板结,因此必须要经常对其进行松土,一般小面积的草坪可使用钉耙来松土,松土时只要以纵横的方向均匀地将土挖松(深度以4-8厘米为宜,每隔半个月松土1次)即可。

五、碾压

1、碾压时间一般以春季和雨季为宜。

2、碾压次数一般为3-4次(每年),并且于春季碾压草坪时必须要先对其浇水,以便使草茎能够和土壤密切结合。

六、剪草

1、剪草工作一般可在5-9月份进行,期间每隔15-20天修剪1次。

2、当草的高度超过10-15厘米时应及时进行修剪。

3、修剪后要让草的高度保持在4-5厘米左右,切忌齐根下剪。

七、草坪的更新复壮

1、断根法:于初夏用滚刀或带钉的滚筒对草坪进行滚压(深度以10厘米为宜,滚刀距以20厘米为宜,滚筒的钉距以5厘米为宜,纵横依次滚压即可),以便切断老根,待断根后要立即施肥,以促使新根生长。

2、一次更新法:将已经衰老的草皮全部翻挖出来,然后拣出杂草并将草皮撕成小束,最后再用点栽法将草皮重新栽种即可(该方法适用于萌发力强的草种,比如四季青)。

3、带状更新法:将已经衰老的草皮挖走一带(每隔30厘米挖一带),经过1-2年后待挖走的地方已长满新草时再将其挖走一带,经过2-4年后即可完成更新;该方法适用于具有匍匐茎且面积较大的草皮,比如结缕草。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浅析?

一、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一)街道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

1、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枯枝。

4、树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5、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

6、种植5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规格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 , 保存率达95%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档,无病虫害症状。

9、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

10、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二级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基本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基本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基本清洁。

3、行道树缺株在2%以下,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

5、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悬挂物,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无在树池中堆放杂物等现象。

6、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以上 , 保存率达90%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断档,无明显病虫害发生。

9、草坪生长旺盛、常绿、无杂草丛生,定期修剪。草高保持在10厘米左右,无明显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率控制在2%以内。

10、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良好,及时摘除残花败叶,定植花木花期基本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1、树木生长较好,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比较均匀。

2、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无较大杂草、无明显污物杂物,无积水。

3、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基本无死树、枯枝。

4、树木无严重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率控制在15%以下,基本无药害。

5、无严重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等现象。

6、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

8、绿篱生长较好,修剪基本整齐,基本无死株,无严重断档,缺档不超过1米长。

9、草坪生长较好,基本平整,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大片杂草,无片状裸露地面,无较大成片枯黄。

10、花坛(台)、花带内植物生长良好,定植花木能如期开花,较为整齐、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有一定的观赏效果。

二)街道绿化养护管理作业要求(年度)

一级

1、修剪:乔木1—2次,花灌木2—3次,绿篱3—4次,草坪4—5次。

2、及时清理死树,枯枝,发现死株10天内清除。

3、施肥:新植乔木每年一次,其它乔木每二年一次,花灌木每年2—3次,草坪每年1次。

4、浇水:新植树木花卉淋足定根水,之后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和旱情及时浇足水分、及时排水防涝。

5、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3—5次以上,人工防治2次以上。

6、缺株及时补植,不得超过20天。

7、行道树及时扶正,新补植行道树及时扶架。

8、花坛(台)、绿化带等松土、除草5次以上。

9、树穴、花池、绿带每天清扫一次,全日保洁,及时清除树枝上悬挂杂物。

10、及时更换草花,主要花坛、中心绿岛年换花4次以上。

二级

1、修剪:每年乔木1次以上,花灌木2次以上,绿篱3次以上,草坪4次以上。

2、及时清理死树,枯枝,发现死株30天内清除。

3、施肥:新植树每年1次,其它树每三年1次,花灌木每年2次以上,草坪1次。

4、浇水:新植树淋足定根水,年淋水15次以上,其它树3次以上,花灌木和草坪6次以上。及时排水防涝。

5、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2—4次以上,人工防治1次以上。

6、缺株及时补植,不得超过50天。

7、行道树及时扶正,新补植行道树及时扶架。

8、花坛(台)、绿化带等松土、除草4次以上。

9、树穴、花池、绿带每天清扫一次,重点路段全日保洁,及时清除树枝上悬挂杂物。

10、及时更换草花,年换花3次以上。

1、修剪:乔木二年1次,花灌木1次,绿篱2次,草坪3次以上。

2、及时清理死树,枯枝,发现死株2个月内清除。

3、施肥:新植树每年1次,主要观花乔木每两年1次,其它树四年1次,灌木、草花、草坪各1次。

4、浇水:新植树淋足定根水,年淋水10次以上,其它树2次以上,花灌木和草坪4次以上。及时排水防涝。

5、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3次以上,人工防治1次以上。

6、缺株及时补植,不得超过70天。

7、行道树及时扶正,新补植行道树要有保护设施。

8、花坛(台)、绿化带等松土、除草2次以上。

9、树穴、花池、绿带重点路段,每天清扫一次,经常清除树枝上悬挂杂物。

10、及时更换草花,年换花2次以上。

二、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专类公园等各级各类公园的绿化养护。

(一)公园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

1、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合理修剪,留枝均匀,疏密合理,剪口平滑,保持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

2、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缺档。

3、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面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

4、花坛(台)、草坪等绿地内保持无杂草生长,无杂藤攀援树木,无污物、垃圾等。

5、树木花草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现象。

6、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

7、基本无枯枝、死树。

8、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有保护复壮措施。

9、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色彩协调,观赏整体效果明显,保持三季有花。

10、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90%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8%以上。

11、园容整洁卫生,园路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园林建筑小品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

12、厕所无臭味、无尿垢、无蚊蝇。

13、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杂物,水质清净,无臭味。

14、园林设施完好无损。

二级

1、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合理修剪,剪口平滑,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

2、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缺档。

3、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明显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面不得超过总面积的3%。

4、花坛(台)、草坪等绿地内保持无杂草生长,无杂藤攀援树木,无污物、垃圾等。

5、树木花草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现象。

6、基本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

7、基本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8、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有保护复壮措施。

9、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色彩协调,观赏整体效果明显,保持两季有花。

10、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以上。

11、园容整洁卫生,园路平整,基本无坑洼、无积水、无死角、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园林建筑小品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

12、厕所无臭味、无尿垢、无蚊蝇。

13、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杂物,水质基本清净,无臭味。

14、园林设施完好无损。

1、根据植物生态习性,修剪基本合理,剪口基本平滑,树形基本整齐,长势较好、无严重枯枝、焦叶。

2、绿篱生长较好,修剪基本整齐、合理,基本无死株、无严重缺档。

3、草坪生长较好,基本平整,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较大杂草,无严重裸露地面,无较大成片枯黄。枯黄面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

4、花坛(台)、草坪等绿地内保持无杂草生长,基本无杂藤攀援树木,无明显污物、垃圾等。

5、树木花草无严重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15%以下,基本无药害。

6、无严重人为损害花草树木。

7、基本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8、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有保护复壮措施。

9、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有一定观赏效果,保持一季有花。

10、当年植树成活率达85%以上,保存率达80%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8%以上。

11、主要地段园容整洁卫生,园路基本无坑洼、无积水、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园林建筑小品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

12、厕所基本无臭味、无尿垢、无蚊蝇。

13、水面基本无漂浮物,水中无较大杂物,无臭味。

14、园林设施无严重损坏。

(二)公园绿化养护管理作业要求(年度)

一级

1、修剪:每年乔木一次以上,灌木二次以上,绿篱三次以上,草坪五次以上。

2、浇水:每年乔木二次以上,灌木三次以上,草坪五次以上,及时排水防涝。

3、施肥:观花乔木每年一次,其它树木两年一次,灌木、草花各二次,草坪一次。

4、绿地中耕、除草五次以上。

5、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五次以上,人工防治二次以上。

6、及时清理死树,枯枝。

7、古树名木:及时填补古树的空洞,每年记录树木生长情况及养护措施。

8、及时更换草花。

9、人为损害花草树木及时修复,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及时取必要的防寒措施。

10、售票公园每天开园前清扫干净;开放性公园避开人多时清扫,全日保洁。

11、厕所一天冲洗三次以上,及时打药。

12、园林建筑小品每天打扫一次以上,乱贴乱画及时清除,破损的园路及时修复。

13、水面漂浮物及水中杂物及时清理。

14、园林设施每年全面检修一次以上。

二级

1、修剪:乔木一次以上,灌木二次以上,绿篱二次以上,草坪四次以上。

2、浇水:乔木二次以上,灌木二次以上,草坪四次以上,适时排水防涝。

3、施肥:观花乔木两年一次,其它树木三年一次,灌木、草花各一次,草坪一次。

4、绿地中耕、除草三次以上。

5、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四次以上,人工防治一次以上。

6、及时清理死树,枯枝清理二次以上。

7、古树名木:及时填补古树的空洞,每年记录树木生长情况及养护措施。

8、定时更换花草。

9、人为损害花草树木及时修复,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取必要的防寒措施。

10、售票公园每天开园前清扫干净,开放性公园避开人多时清扫,全日保洁。

11、厕所一天冲洗二次以上,及时打药。

12、园林建筑小品每天打扫一次以上,乱贴乱画及时清除,破损的园路及时修复。

13、水面漂浮物、水中杂物及时清理。

14、园林设施每年全面检修一次以上。

1、修剪:观花乔木、花灌木修剪年各一次以上,其他乔木、灌木两年一次,绿篱一次以上,草坪三次以上。

2、浇水:乔木一次以上,灌木一次以上,草坪二次以上,适时排水防涝。

3、施肥:观花乔木两年一次,其它树木四年一次,灌木、草花、草坪各一次。

4、绿地中耕、除草二次以上。

5、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三次以上, 主要树木人工防治一次。

6、定期清理死树、枯枝。

7、古树名木:及时填补古树的空洞,每年记录树木生长情况及养护措施。

8、适时更换草花。

9、人为损害花草树木定期修复,根据植物生态习性,有一定的防寒措施。

10、售票公园每天开园前主要地段清扫干净,开放性公园避开人多时清扫,全日保洁。

11、厕所一天冲洗一次以上,定时打药。

12、主要园林建筑小品每天打扫一次,乱贴乱画及时清除,破损的园路定期按时修复。

13、水面漂浮物、水中杂物定时清理。

14、园林设施每三年全面检修一次以上。三、小游园养护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沿街小游园和开放性广场花坛的绿化养护

(一)小游园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合理修剪,保持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

2、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缺档。

3、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垃圾,无杂藤攀援树木等。

5、树木花草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现象。

6、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

7、无枯枝、死树。

8、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色彩协调,观赏整体效果明显,保持三季有花。

9、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90%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8%以上。

10、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杂物,水质清净,无臭味。

11、绿地整洁卫生,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园林建设小品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

12、园路平整,无坑洼、无积水。

13、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二级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合理修剪,保持整齐美观,枝繁叶茂。

2、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缺档。

3、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7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垃圾,无杂藤攀援树木等。

5、树木花草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

6、基本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

7、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8、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色彩协调,观赏整体效果明显,保持二季有花。

9、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以上。

10、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杂物,水质基本纯净。

11、绿地整洁卫生,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园林建设小品清洁,无乱贴乱画。

12、园路基本平整,基本无坑洼、无积水现象。

13、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1、树木长势较好,根据植物生态习性,修剪基本合理,树形基本整齐。

2、绿篱生长旺盛、修剪基本整齐、合理,基本无死株、无严重缺档。

3、草坪生长较好、基本平整、无较大片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无片状裸露地面,无较大成片枯黄。

4、绿地内无较大杂草生长,基本无杂藤攀援树木,无明显污物、垃圾。

5、树木花草无严重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15%以下,基本无药害。

6、无严重人为损害花草树木。

7、基本无死树、枯枝。

8、花坛有图案、有造型,花大叶肥,有一定观赏效果,保持一季有花。

9、当年植树成活率达85%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8%以上。

10、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较大杂物。

11、绿地基本整洁,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园林建筑小品清洁,无乱贴乱画。

12、园路基本平整,基本无坑洼、无积水现象。

13、绿化设施无严重损坏。

(二)小游园养护管理作业要求(年度)

一级

1、修剪:乔木二次以上,灌木四次以上,绿篱六次以上,草坪五次以上。

2、及时清理死树,枯枝。

3、施肥:观花乔木一次,其它乔木两年一次,灌木、草花各二次,草坪一次。

4、浇水:乔木四次以上,灌木六次以上,草坪五次以上,及时排水防涝。

5、绿地中耕、除草八次以上。

6、人为损害花草树木及时修复。

7、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五次以上,人工防治二次以上。

8、及时更换草花。

9、水面漂浮物、水中杂物及时清理。

10、园林建筑小品每天打扫一次以上,乱贴乱画及时清除。

11、破损的园路及时修复。

12、园林设施每年全面检修一次以上,保持完好。

二级

1、修剪:乔木一次以上,灌木一次以上,绿篱二次以上,草坪四次以上。

2、及时清理死树,枯枝。

3、施肥:观花乔木两年一次,其它乔木三年一次,灌木、草花、草坪各一次。

4、浇水:乔木四次以上,灌木四次以上,草坪八次以上,及时排水防涝。

5、绿地中耕、除草六次以上。

6、人为损害花草树木及时修复。

7、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四次以上,人工防治一次以上。

8、定时更换草花。

9、水面漂浮物、水中杂物及时清理。

10、园林建筑小品每天打扫一次以上,乱贴乱画及时清除。

11、破损的园路及时修复。

12、园林设施每年全面检修一次以上,保持基本完好。

1、修剪:观花乔木、花灌木一次以上,其它乔、灌木两年一次,绿篱一次以上,草坪二次以上。

2、及时清理死树,枯枝。

3、施肥:观花乔木两年一次,其它乔木四年一次,灌木、草花、草坪各一次。

4、浇水:乔木、灌木各二次以上,草坪四次以上,适时排水防涝。

5、绿地中耕、除草四次以上。

6、人为损害花草树木定时修复。

7、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三次以上,人工防治一次以上。

8、适时更换草花。

9、水面漂浮物、水中杂物定时清理。

10、主要园林建筑小品每天打扫一次,乱贴乱画及时清除。

11、破损的园路定时修复。

12、园林设施每三年全面检修一次以上,保持基本完好。

四、生产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苗圃、花圃、草圃等园林生产绿地的绿化养护

(一)生产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

1、在圃植物生长茂盛,疏密适宜,合理修剪,树形整齐美观。

2、圃地保持无杂草生长。

3、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3%以下,无药害。

4、苗木繁殖成活率:芽嫁接95%以上,枝嫁接85%以上,硬枝扦插90%以上,软枝扦插85%以上,播种95%以上,圃内分栽90%以上,外购苗栽植85%以上,定植培育大苗98%以上。

5、苗木出圃合格率:98%以上。

6、生产用地利用率95%以上。

7、畦平沟通无积水。

8、圃内卫生整洁无死角。

9、日常生产和技术管理资料及时归档。

二级

1、在圃植物生长茂盛,疏密适宜,合理修剪,树形整齐美观。

2、圃地无杂草生长。

3、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4、苗木繁殖成活率:芽嫁接90%以上,枝嫁接80%以上,硬枝扦插80%以上,软枝扦插75%以上,播种85%以上,圃内分栽85%以上,外购苗栽植80%以上,定植培育大苗95%以上。

5、苗木出圃合格率95%以上。

6、生产用地利用率90%以上。

7、畦平沟通基本无积水。

8、圃内卫生整洁,基本无卫生死角。

9、日常生产和技术管理资料及时归档。

1、在圃植物生长茂盛,疏密适宜,合理修剪,树形整齐美观。

2、圃地无较大片杂草生长。

3、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

4、苗木繁殖成活率:芽嫁接85%以上,枝嫁接70%以上;硬枝扦插70%以上,软枝扦插65%以上,播种75%以上,圃内分栽75%以上,外购苗栽植75%以上;定植培育大苗90%以上。

5、苗木出圃合格率90%以上。

6、生产用地利用率85%以上。

7、畦平沟通,基本无积水。

8、圃内卫生基本整洁。

(二)生产绿地养护管理作业要求

一级

1、繁殖地每年翻耕一次。

2、中耕除草:移植地每年十次以上,定植地每年六次以上,繁殖地每年十次以上。

3、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六次以上,人工防治二次以上。

4、施肥:定植乔木每年施肥二次;定植灌木施足基肥、每年追肥二次;移植苗每年施肥二次,花卉、盆景每年各施肥二次。

5、浇水:移植苗每年八次以上,硬枝扦插苗每年八次以上;软枝扦插苗平均每天二次(二个月内)以上;嫁接苗每天一次(二个月内)以上;播种苗每月四次以上。

6、冬翻地作业率达100%。

7、轮作地每年土壤消毒一次,施绿肥一次,冬翻一次。

8、圃内卫生每天清扫一次以上。

9、各类管理资料及时归档。

二级

1、繁殖地每年翻耕一次。

2、中耕除草:移植地每年八次以上,定植地每年五次以上,繁殖地每年八次以上。

3、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五次以上,人工防治一次以上。

4、施肥:定植乔木每年施肥一次;定植灌木施足基肥、每年追肥一次;移植苗每年施肥一次,花卉、盆景每年各施肥一次。

5、浇水:移植苗每年八次以上;硬枝扦插苗每年八次以上;软枝扦插苗平均每天二次(二个月内)以上;嫁接苗每天一次(二个月内)以上;播种苗每月四次以上。

6、冬翻地作业率达90%。

7、轮作地每两年土壤消毒一次,每年种施绿肥一次,冬翻一次。

8、圃内卫生每天清扫一次。

9、各类管理资料及时归档。

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暂行办法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人们对城市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园林绿化工程作为一项可以优化城市居住环境的形象工程,长期以来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就长沙市绿化工程施工来看,因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存在很多质量管理问题。因此,本文对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进行研究,对全省绿化管理具有重大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1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概况

最近几年,长沙市深入开展“三年造绿”大行动,使得绿地面积不断增加,各项绿化指标也在不断增长。近5年,长沙市新建城市园林绿地面积达45处,新建和改建的道路超过50多条,新增加的绿地面积共计918.044…hm2。截至2014年底,长沙市绿地总面积为5…656…hm2。当前,建成区绿地率32.66%,绿化覆盖率高达38.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为8.65…m2。陆续建成并开放了滨江公园、月湖公园、杜甫江阁公园、生态苗圃、青竹湖休闲公园、松雅湖公园等大型公园绿地,取得骄人的成绩。

2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常见的质量问题

2.1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主体和施工主体混乱

(1)建设主体单位多,建设管理者管理水平不高。园林绿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各级机关、各个企事业单位都十分重视园林绿化的建设工作,导致建设主体单位众多,但由于不是专业对口的管理单位,业务水平不同,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施工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比较混乱。不仅有专业化的园林资质企业,也有部分建筑公司,还有部分个体承包者和农民,以及一部分完全不懂园林的兼职人员等。由于人员、资质良莠不齐,导致园林质量参差不齐。当地无法实现对所有工程质量的控制,导致一些绿化工程质量陷入尴尬的境地。

2.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不到位

2.2.1缺乏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园林施工企业包括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后期养护人员、工程结算人员等。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机械员等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由于园林项目时间的不确定性,一般的园林企业施工人员不会长期养人,有项目时都是临时拼凑组合,没有项目时往往各自为家。2.2.2缺乏专业知识长沙市大部分树木的支撑很不规范。笔者对长沙市大部分树木支撑情况进行考察,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大部分的施工是先支撑再浇水,这种做法错误,应该先浇水再支撑。因为浇完水后,土球才能和土壤完全密合,提高成活率;支撑材料长度不合适,达不到支撑的目的;支撑角度不正确;捆绑支撑的材料选择不当。这些都需要专业知识,否则会严重影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

2.3对园林绿化施工缺乏有效监管

长沙市绿化监管部门绝大部分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进行监管,或者根本没有监管队伍,导致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管缺乏专业性,对园林绿化建设施工缺乏有效监管,造成质量管理上出现漏洞。园林工程相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具有创作随意性、开放性和艺术性的特点,而艺术性没有严格的技术判断标准,特别是在苗木树形选择、修剪整形、图案搭配、筑山理水等方面,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个人审美观念的灵活性、创造性,从而导致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施工部分工序中缺乏统一监督标准,给监管带来难度。

2.4对施工涉及的材料、设备管理不严

施工材料和设备是园林工程质量好坏的重要保障。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前严格检查,对施工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但在现实中为节约成本,以次充好现象比比皆是。园林绿化涉及的结构安全性能相对较小,功能需要也基本满足需要,导致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给予验收并予以通过。

2.5重施工,轻后期管理

“三分种,七分养”,探索有效的养护管理机制和养护办法迫在眉睫。长沙市绿化工程施工一般在竣工1年后移交给建设单位,在这一年内专业公司的养护一般都到位,但移交后,如何加强后期的养护是园林绿化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2.6低价中标,是影响质量的重要隐患施工企业要想获得施工任务,投标价格是关键因素之一。企业之间的恶意竞争,导致低价中标,给以后的园林施工带来一定的质量隐患。企业一般不会亏本进行施工建设,但为弥补低价的影响,无疑只有牺牲质量,偷工减料,降低施工标准。所以,低价中标是影响质量的重要隐患。

3加强长沙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对策

3.1加强园林建设主体和施工主体的建设

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等建设单位是园林绿化的投资者,享有投资控制权,对建设资金和质量管理具有监督权,同时只享有使用权。将建设施工权移交给具有专业知识的园林管理部门,由园林管理部门统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专业施工队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专业的监理单位负责进行质量监督管理,享有监督权。

3.2提高园林绿化施工技术

3.2.1加强园林施工技术人才的培养2014年湖南省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厅组织17期2…000多人次的全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严格考核,颁发证书,做到持证上岗,有力提高施工队伍“领头羊”的施工业务水平。同时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包括“九大员”的培训考试,不定期培训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后期养护人员、工程结算人员的业务知识,全面加强园林施工技术人才的培养,是保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先决条件和有力保障。3.2.2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只有全员提高,才能减少或根除质量瑕疵,确保施工质量的提高。3.2.3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施工质量包括新的施工设计方案、新的施工工艺、新的质量管理办法、创新人才培养方式等,有利于工程质量提高的创新方式,都有待于新的发现和实践。3.2.4提高园林绿化施工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园林绿化工程的开展,应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管理人员,不断督促施工人员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把好关,杜绝部分应聘人员浑水摸鱼。除此之外,还要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统计,防止施工人员偷工减料。

3.3加强对园林绿化施工的有效监管

(1)加强专业化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管队伍迫在眉睫,弥补质量管理上出现的漏洞,有效地将创作随意性、开放性和艺术性相结合。(2)建立统一的质量监督标准,推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制,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保障。园林绿化监理既维护业主的利益,也维护施工单位的利益,要做到诚信、守法、公正、科学,从而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监理人员根据统一的质量监督标准,从施工到验收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发现不合格材料、工序、产品要及时整改,要勇于指出存在的问题,且敢于制止发现的问题。(3)加强监管制度的建立,抓好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从而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3.4加强对施工材料、设备的管理

(1)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前要严格检查,对于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坚决不予使用,杜绝或减少因节约成本而产生的以次充好现象。(2)加强选苗管理。优先定点供苗单位;选苗时,应注重苗木的品质、高度、株型、干径及根系发育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同时选择长势好、无病虫害的优良苗木;在苗木运输过程中,覆盖、装卸、浇水等护苗措施得当。确保苗木质量良好,是质量管理有效保障的关键因素。

3.5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

目前,长沙市相关管理部门已经积极探索养护管理机制,实行专业化公司外包管理。另外,坚持做到“四到位”,即维护人员到位、维护资金到位、维护措施到位、日常维护督促检查到位,形成良好有序运转。

3.6减少低价中标,消除质量隐患

(1)从招标文件中不保证低价就能中标,尽量减少以低价谋取中标的可能性。(2)从资金预算上予以保证合理的利润空间。(3)加强工程资金专款专用的检查力度,杜绝挪用,确保工程质量在资金上有强有力的保障。(4)严格控制设计和工程量的变更。

园林绿化工程是一项复杂的建筑工程,涉及面广,工序多,植物材料品种丰富,而且具有生命力,具有美观性和艺术性。鉴于当前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园林绿化工作者积极探索出新的办法和思路,努力提高园林施工质量,为湖南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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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促进首都绿化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令,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首都居民和在京的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都有完成绿化植树和管护树木、绿地的义务。第三条 本市城市绿化工作,在北京市人民和首都绿化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北京市园林局主管全市城市绿化事业,管理所属单位的绿化工作,并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城市绿化工作。

各区、县的园林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领导下,业务上受市园林局指导,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区、县范围内各单位的城市绿化工作。第四条 本市城市绿化工作,实行专业队伍和广大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实行分项、分片、分段包干负责的制度。

一、公园、风景区、市区内防护林带、城市道路及公路、城市河湖沿岸、铁路沿线等公共绿地由各部门按原分工分别负责绿化和管护。

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负责其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管护工作。各单位并要按照统一安排,负责指定地段的绿化和管护工作。

三、城市住宅区和胡同街巷的绿化和管护工作,实行民办公助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组织管界内的单位和居民分段负责。第五条 新建住宅区和其它成片建设地区的绿化,要与建设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其绿化面积,在城区一般不得少于总用地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在郊区其绿化面积不得少于百分之三十;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程投资内;完成绿化的时间,最晚不迟于投入使用后第二个绿化季节。施工部门应及时清理场地,为绿化创造条件。

现有的单位和住宅区,绿化面积低于上述要求且仍有空地者,必须在留够绿化面积后,才可进行其它建设。

新建的城市干道的绿化要按城市规划进行,规划绿化宽度不得少于道路总宽度的百分之二十五。第六条 树木所有权和收益的归属,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城市园林部门和水利、公路、铁路等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分别归上述部门所有。

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管护的树木,分别归本单位所有。

三、城市住宅区的树木由房管部门种植管护者,归房管部门所有。由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发动群众义务种植管护者,归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有。各单位所有房产用地内树木由单位种植管护者,归本单位所有。私人所有的庭院内自费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公房宿舍院内私人在房屋管理单位指定地点种植并管护的乔木,归房产权单位所有,日常收益归个人。第七条 公有和私有的树木都必须严加保护,不得随意砍伐。必须砍伐、移植时,须由树权所有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报城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批。属市园林专业部门直接管理的树木,需要砍伐、移植时,由市园林局审批。属各区园林专业部门管理的树木、各单位及私人所有的树木,一处一次砍伐、移植不超过十株者,由区园林主管部门审批;超过十株者,转报市园林局审批。凡进行大量砍伐、移植、更新、影响、改变环境面貌的,要转报市人民审批。经批准砍伐的树木,发给砍伐证,无砍伐证而伐树者,以私伐树木论处。

在遇到特殊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市政、电讯、供电、水利、铁路等管理部门因业务的要求,需砍伐树木时,可先行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城市园林主管部门补办手续。

凡砍伐树木,申请单位和个人必须同时提出补栽。补栽的数量至少要等于砍伐的数量,由园林部门及其上级主管单位监督补栽的实施。

古树名木要严加保护,不得砍伐。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砍伐时,须经市园林主管部门和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第八条 新建或改建架空及地下输电、通讯线缆、煤气、热力、上下水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前,要会同园林等主管部门商定线路位置与保护绿化的措施。园林部门在进行绿化建设和管护时,要兼顾市政公用设施、水利工程和城市交通的要求。各部门必须从整体利益出发,共同协商,服从本市城市规划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