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梗概作文400字六年级下册_梗概作文400字六年级下册《骑鹅旅行记》
ysladmin 2024-05-25 人已围观
简介梗概作文400字六年级下册_梗概作文400字六年级下册《骑鹅旅行记》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谈论梗概作文400字六年级下册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包含了一些常见和深入的问题,我将详细回答每一个问题,并分享我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谈论梗概作文400字六年级下册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包含了一些常见和深入的问题,我将详细回答每一个问题,并分享我的见解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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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梗概来写作文 (至少400字)好的我多加分
1)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2)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学习,同样如此。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3)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
:《鲁滨逊漂游记》读后感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 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 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 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 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现在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我们要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要勇于付出,在战胜困难的同时不断取得好成绩.要知道"付出铸就收获". 他搭窑造罐,失败后总结教训,终于成功;磨粮食没有石磨,他就用木头代替;没有筛子,就用围巾.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鲁滨逊在荒岛过着贫困的生活,正是艰苦的环境促使他立志成长,为改变处境而奋发;也正是这种奋发才使鲁滨逊克服难以数计的困难,从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实,艰苦的环境,也会促成人成才.是的,安逸的生活炼不出精干的水手,平静的湖面造不出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一个人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才.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淤埋弱者的深渊. 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
(4)
如 果 我 是 他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的主要内容是:1632年,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出生了一个小男孩,他从小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探险。尽管他航海的梦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但鲁宾逊还是在他19岁那一年离开了家,开始了他航海生涯。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慢慢的长出了麦子。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除了故事精彩离奇外,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男子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时,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 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事情,一旦去做,是绝对会成功的。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188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梗概作文400字
小时候,我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大白天我都不敢一个人呆在家里。随着年龄的增长,虽然我已有了不少进步,但是我对黑暗还是有一点畏惧,我很想找一个机会来练练自己的胆子。
机会终于来了,那是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正在悠闲地看电视,妈妈叫我去超市买东西,我心想:这正是一个锻炼我胆子的好机会,而且找下来的钱还可以买零食,真是两全其美。于是,我拿着钱兴冲冲地出了门。
然而,一到外面我就有点后悔了,到处黑乎乎的,路边的大树像妖怪一样张牙舞爪,吓得我不敢往旁边看。而我走的又是一条连路灯也没有的小路,只好借着居民楼里那微弱的灯光,走几步停几秒,就这样,伴着恐惧向前走了十几步,心想:只要走到有亮光的地方就不用怕了。四周围是那么的静,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我不禁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就像一只蜗牛躲进自己的壳里才觉得安全一样。突然,一团白乎乎的东西出现在我面前,我“啊”的叫了起来,没想到,那东西竟然被我的声音吓跑了,我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只白猫。此时的我已经出了一身冷汗,希望快点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我加快了步伐,终于看到了超市的招牌灯,我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似的,快速向超市跑去……
到了超市,我松了口气,买完东西就往家走。我又不得不来到了那条漆黑的小路,紧张的气氛又向我袭来,我怎么会这么胆小呢?不!我要勇敢些,我要战胜恐惧!我得想个办法才行。于是,我想起了《唐老鸭和米老鼠》的故事来,一边想着它们的可笑,一边蹦蹦跳跳地往前走……
不知不觉,我已来到家门口,我既惊呀又高兴,我竟然自己独个走过了那条小路,我的心里甜滋滋的。现在,我已经不怕黑了,因为我知道恐惧来自内心,要想战胜恐惧,就必须战胜自己。
写作文长发公主梗概400字
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对这本书有了一些了解。
在西汉末年,中国历史上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件。汉献帝时期国力衰微,“江东猛虎——孙坚”之子孙权,汉献帝的重臣曹操,还有刘备分别建立了魏、蜀、吴。北有曹操,西有刘备,东有孙权,形成了三国分争天下的形式,但各个国家的态度也不一样。
魏国的君主曹操对老百姓实施暴力。因此,不得民心,而西蜀,刘备对人们的态度却是和颜悦色,深受百姓爱戴。也招来了两大闻名军事:伏龙——诸葛亮的称号、凤雏——庞统,还有五虎大将:关羽、张飞、马超、赵云、黄忠。但这些大将很快去世了,可曹操的赤胆忠心之将夏候惇却教育出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三代名将,使曹操成就了终生霸业,加上文武双全之子曹丕,和能征善战大将徐晃,全力以赴,使魏变强大。谁知,半路出了个程咬金,曹操的部下司马家族最终一统全国。
明朝的罗贯中,便写下了《三国演义》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草房子
1. 我想变成长发公主作文350字至四百字左右
很久很久以前,太阳撒下一缕阳光,在陆地上长成了一朵金色的花儿,它能返老还童,也能治疗所有的病,作文 长发公主.但它却一直被一个老女人独自占用着.”\x09 \x09 不久,这里有了一个国家,皇后怀孕了,可她却生病了,病得很严重,人们都在到处寻找这朵金花,终于,人们找到了这朵神奇的花,他们把金花化成水让皇后服下了,皇后的病真的好了,平安的诞下了一位小公主,他们为小公主的来临释放了第一个天灯.\x09 \x09 过了很久,那位老妇人变老了,但她又只能用那朵金花来维持美貌,于是她把小公主偷走了.从那一刻起,那个国家不再快乐,皇宫里每年到公主的生日人们都会发天灯,期望公主平安无事,早日归来.\x09 \x09 很多年过去了,长发公主一天天长大,她一直被那个老妇人占有着,这个老妇人只要唱一首特别的歌,她就会变年轻.\x09 \x09 “花儿,花儿闪耀你的力量,带回曾经的我.”她就会变年轻.\x09 \x09 一天,她来到了长发公主的城堡,说:“花儿,花儿,快拉我上去.我可不年轻了哦.是的,妈妈”\x09 \x09 而这朵金花,光芒一天比一天暗淡,小学五年级作文《作文 长发公主》.因为老妇人每次变年轻时,都需要能量(这种力量‘阳光能量’),直到有一天,金花的光芒不见了,长发公主就变成了一本书.流传到了世间.\x09 \x09 没想到,这本书被一个逃犯得到了.\x09 \x09 逃犯看后,觉得很悲伤,于是他准备拯救这位美丽的公主,这个逃犯叫“尤金”.\x09 \x09 尤金带着书,出发了,他按照书上的指引,来到了森林与一头老虎搏斗,那头老虎很凶猛,经过了3天3夜的辛苦战斗,他终于打败了那头老虎,夺走了他的双眼.\x09 \x09 第二天早上,尤金来到了森林深处,取一种叫马尽兰的花,那朵花生长在悬崖中间,一千年才结一朵花,当尤金来到这里时,那朵花已经枯萎了,尤金很伤心.\x09 \x09 从那一刻起,尤金就在那安家,他相信马尽兰终有一天会复活,他每天都要到马尽兰身边,他留下的眼泪最终感动了马尽兰,它开花了,光芒四射,他摘下了那朵银灰色的花.\x09 \x09 第五天早上,尤金来到了女巫的城堡,女巫对尤金说:“只要你能把这一亩地里的珍珠在两天之内全部捡到盘子里,我就把火凤凰给你.\x09 \x09 尤金捡啊,捡啊.终于捡完了.可是女巫很不守信用,她不肯把火凤凰给他.\x09 \x09 于是,她故意刁难尤金说:“你要是能在一天内采到一千朵不一样的花,那我一定给你.”女巫本以为尤金一定做不到,但爱的信念使事出乎了她的意料,尤金做到了,女巫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给了他.\x09 \x09 尤金经过自己的努力,顺利的完成了事.\x09 \x09 最后,尤金把金凤凰炼成了一个魔杖,把马尽兰炼成了宝石,把老虎的双眼炼成了金钥匙.\x09 \x09 尤金用魔杖打败了守门的怪兽,用金钥匙拯救了公主.\x09 \x09 他们会到皇宫,举行了隆重的婚礼.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x09 \x09 那晚,他们又释放了一个完美的天灯.。
2. 梗概作文 急白雪公主》梗概
白雪公主出生还不到半年,她的母亲就去世了。然后,国王又娶了一个新王后,这个王后非常坏,还有一面魔镜。一天,王后问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魔镜回答:“白雪公主。”于是,王后叫一个猎人把白雪公主杀死。猎人不忍心杀死这位小姑娘,就把她放了。白雪公主走啊走,走到了森林里的一个小屋子,便睡着了。当她醒来时,却有七个小矮人围着她,白雪公主向小矮人说了自己的遭遇,小矮人非常同情她,便让她和小矮人们住在了一起。
当王后再次问魔镜时,魔镜却说:“白雪公主还活着,而且越来越漂亮了!”王后又化妆成一个卖梳子的老太婆,到七个小矮人的家门口叫卖,王后把那有毒的梳子插在白雪公主的头发上时,白雪公主就晕了过去。七个小矮人回来了,看她倒在地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见白雪公主的头发上有一把梳子,便拔掉梳子,白雪公主又活了过来。
王后得知这个消息后,气得不可开交。于是又做了一个毒苹果到窗前叫卖,白雪公主才吃了一口,就倒了下去。小矮人回来后,看着白雪公主,也不知道她得了什么病,小矮人们舍不得离开她,就做了一个玻璃棺材,把白雪公主放了进去。一天,一个王子看到了她,王子就被白雪公主的美吸引住了,便把她的棺材运了回去,由于路上凹凸不平,口里的苹果被吐了出来,白雪公主又活了。于是,王子和白雪公主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王后气得跑进了森林里,再也没回来。
从此,王子和白雪公主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3. 长发公主作文“很久很久以前,太阳撒下一缕阳光,在陆地上长成了一朵金色的花儿,它能返老还童,也能治疗所有的病。
但它却一直被一个老女人独自占用着。”不久,这里有了一个国家,皇后怀孕了,可她却生病了,病得很严重,人们都在到处寻找这朵金花,终于,人们找到了这朵神奇的花,他们把金花化成水让皇后服下了,皇后的病真的好了,平安的诞下了一位小公主,他们为小公主的来临释放了第一个天灯。
过了很久,那位老妇人变老了,但她又只能用那朵金花来维持美貌,于是她把小公主偷走了。从那一刻起,那个国家不再快乐,皇宫里每年到公主的生日人们都会发天灯,期望公主平安无事,早日归来。
很多年过去了,长发公主一天天长大,她一直被那个老妇人占有着,这个老妇人只要唱一首特别的歌,她就会变年轻。“花儿,花儿闪耀你的力量,带回曾经的我。”
她就会变年轻。一天,她来到了长发公主的城堡,说:“花儿,花儿,快拉我上去。
我可不年轻了哦。是的,妈妈”而这朵金花,光芒一天比一天暗淡。
因为老妇人每次变年轻时,都需要能量(这种力量‘阳光能量’),直到有一天,金花的光芒不见了,长发公主就变成了一本书。流传到了世间。
没想到,这本书被一个逃犯得到了。逃犯看后,觉得很悲伤,于是他准备拯救这位美丽的公主,这个逃犯叫“尤金”。
尤金带着书,出发了,他按照书上的指引,来到了森林与一头老虎搏斗,那头老虎很凶猛,经过了3天3夜的辛苦战斗,他终于打败了那头老虎,夺走了他的双眼。第二天早上,尤金来到了森林深处,取一种叫马尽兰的花,那朵花生长在悬崖中间,一千年才结一朵花,当尤金来到这里时,那朵花已经枯萎了,尤金很伤心。
从那一刻起,尤金就在那安家,他相信马尽兰终有一天会复活,他每天都要到马尽兰身边,他留下的眼泪最终感动了马尽兰,它开花了,光芒四射,他摘下了那朵银灰色的花。第五天早上,尤金来到了女巫的城堡,女巫对尤金说:“只要你能把这一亩地里的珍珠在两天之内全部捡到盘子里,我就把火凤凰给你。
尤金捡啊,捡啊。终于捡完了。
可是女巫很不守信用,她不肯把火凤凰给他。于是,她故意刁难尤金说:“你要是能在一天内采到一千朵不一样的花,那我一定给你。”
女巫本以为尤金一定做不到,但爱的信念使事出乎了她的意料,尤金做到了,女巫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给了他。尤金经过自己的努力,顺利的完成了事。
最后,尤金把金凤凰炼成了一个魔杖,把马尽兰炼成了宝石,把老虎的双眼炼成了金钥匙。尤金用魔杖打败了守门的怪兽,用金钥匙拯救了公主。
他们会到皇宫,举行了隆重的婚礼。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那晚,他们又释放了一个完美的天灯。
4. 梗概作文400字童话王国里,有一个美丽的公主,她就是白雪公主。
白雪公主从小就没有了母亲,他的后母虽然长得很美,但是嫉妒心强,内心狠毒。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白雪公主渐渐地长大了,她不仅聪慧过人而且越长越美丽。有一天,王后问她的魔镜,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是谁,魔镜说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是白雪公主。王后气急了,就秘密地命令猎人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然后杀了她。但是善良的猎人并没有听从王后的命令,他偷偷把白雪公主放了,杀了一只小鹿向王后交差。
白雪公主在森林里迷了路,碰巧遇上了生活在森林里的七个小矮人。小矮人们被白雪公主的美丽震惊了,他们邀请白雪公主住在他们家里。恶毒的王后很快便通过魔镜知道了白雪公主还没有死的消息,并摸清了白雪公主的藏身之地,她一次又一次的用恶毒的计谋加害白雪公主。虽然前几次救活了白雪公主,但是最终,白雪公主还是不幸地躺进了水晶棺材里,闭上了眼睛。
后来,一个王子遇见了躺在棺材里的白雪公主,王子幸运地把她从死神的手里救了回来,并把她带回了王宫。他们很快结婚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5. 长发公主的故事长发公主讲述:名为葛朵的女巫目睹纯净的阳光滴下坠落地面,生出一朵神奇的金色花朵,为它歌唱就能让自己恢复年轻,保持容颜不老,所以她独占了金花几个世纪。
女巫葛朵得知金花被王后喝下,夜探王宫,找到长发公主,所以她带走女婴,闭关在密林深处的高塔与世隔绝,像母亲一样抚养他。 十八年后,长发公主与她的变色龙宠物帕斯卡住在高塔。
弗林一进入高塔,就被长发公主用平底锅打晕,然后把他藏匿在衣柜里并将王冠藏了起来。长发公主认为自己有能力对付坏蛋,向母亲证明他可外出,依然被否决了。
葛朵离开后,长发公主趁机放出弗林,提出交换条件,如果弗林带她去看那些天灯,回来就把皇冠还给弗林,弗林同意了,和她一起离开了高塔,虽然长发公主很高兴获得自由,但与母亲失约的罪恶感又使她内心产生矛盾冲突。 洪水将两人困在一个黑暗山洞,并尝试逃出去,在无能为力时,两人袒露心迹,弗林说出他的真名是尤金·费兹赫伯特,长发公主说出唱歌会让头发发光的秘密,最后两人借着长发公主那一头会发光的头发找到了出路。
葛朵在找寻长发公主的路上遇见被弗林背叛的两个同伙,提出诱人的条件,让两个同伙同他合作。葛朵设计趁费林离开时,捉走长发公主并告诉她费林只想要皇冠,感情是骗人的,并让长发公主将王冠交给弗林,以此挑拨二人。
隔日,白马马克西姆斯追到弗林,但聪明的长发公主化干戈为玉帛,两人和白马结为了好友,并一起抵达王国里游玩。晚上万众天灯漂浮天际,长发公主给弗林皇冠,但弗林意识到长发公主才是他真心想要的。
他们设下陷阱,将弗林双手绑在舵上,将船放入湖中,借着雾,让长发公主误以为弗林背叛她,带走皇冠逃之夭夭。葛朵借此带着伤心欲绝的长发公主回到高塔。
而弗林则被逮捕,因偷窃王冠罪被判以绞刑。 同时,白马找来酒馆的恶棍们,合力救出费林,白马将弗林带回高塔去营救长发公主。
费林进入塔中,却被埋伏的葛朵刺伤,葛朵同意了,但弗林说,他宁可死也不让她永远被困,并切断了她的长发,魔发的魔力消失了,并变成了棕色,葛朵年轻的美貌迅速衰老,跌下高塔化成灰烬。弗林深爱着长发公主,但伤重而死去。
长发公主伤心地抱着弗林,尝试唱起咒语,眼泪随之滴落在弗林脸颊,闪出太阳般的光芒,奇迹般治愈了弗林。 最后,长发公主回到城堡,与失散多年的父母重逢。
随着时间流逝,弗林与长发公主结了婚,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酒馆恶棍也都实现各自的愿望,白马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皇家卫队队长 。
6. 找童话《长发公主》的具体故事嘿,我以前在一本旧书里看过这个,叫<;梅丽珊德公主的头发>,
这个故事体现了法术太差劲的女巫给人类生活带来的烦恼和灾难.
漂亮的梅丽珊德公主原本是个光头的女人,然后她爸叫了一群教母,是她爸的教母,不是她的.
然后教母给她3个愿望,前两个浪费掉了,一个要她的百姓和谐,一个要她的百姓顺从,她妈很着急,叫她要希望有1码长的金发,每天长3寸,头发每剪一次长3倍,每剪一次密3倍,然后幸亏她爸及时阻止她说完后半个愿望,不然她很快就会变成一只毛发茂密金毛大母猴子.
一开始她很高兴,然后,她开始觉得很不方便,头发越来越多,没地方放,又脏,又臭,又难洗又难梳,于是干脆每天都要剪头发,剪了然后卖掉来增加财政收入。。..
然后,跑来一个王子,他把公主从房间的窗户里推下去,然后砍掉了她的头发,说是达到了一种平衡,然后头发果然就不长了.
结果公主变成了巨人,然后还打倒了外国侵略者.当她身体恢复原状的时候,头发又开始长,然后教母又来了,拿了一个天平,当公主的体重和头发达到平衡时,从中间砍断,然后这个糟糕的魔法就结束了.公主就跟王子结婚了.
而那几个 *** 的教母和皇后就一起被国王斩首了.
7. 一个《长发公主》的故事前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俩一直想要个孩子,可总也得不到。
最后,女人只好希望上帝能赐给她一个孩子。他们家的屋子后面有个小窗户,从那里可以看到一个美丽的花园,里面长满了奇花异草。
可是,花园的周围有一道高墙,谁也不敢进去,因为那个花园属于一个女巫。这个女巫的法力非常大,世界上人人都怕她。
一天,妻子站在窗口向花园望去,看到一块菜地上长着非常漂 《莴苣姑娘》亮的莴苣。这些莴苣绿油油、水灵灵的,立刻就勾起了她的食欲,非常想吃它们。
这种欲望与日俱增,而当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吃不到的时候,她变得非常憔悴,脸色苍白,痛苦不堪。她丈夫吓坏了,问她:“亲爱的,你哪里不舒服呀?”“啊,”她回答,“我要是吃不到我们家后面那个园子里的莴苣,我就会死掉的。”
丈夫因为非常爱她,便想:“与其说让妻子去死,不如给她弄些莴苣来,管它会发生什么事情呢。”黄昏时分,他翻过围墙,溜进了女巫的花园,飞快地拔了一把莴苣,带回来给她妻子吃。
妻子立刻把莴苣做成色拉,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这莴苣的味道真是太好了,第二天她想吃的莴苣居然比前一天多了两倍。
为了满足妻子,丈夫只好决定再次翻进女巫的园子。于是,黄昏时分,他偷偷地溜进了园子,可他刚从墙上爬下来,就吓了一跳,因为他看到女巫就站在他的面前。
“你好大的胆子,”她怒气冲冲地说,“竟敢溜进我的园子来,像个贼一样偷我的莴苣!”“唉,”他回答,“可怜可怜我,饶了我吧。我是没办法才这样做的。
我妻子从窗口看到了你园子中的莴苣,想吃得要命,吃不到就会死掉的。”女巫听了之后气慢慢消了一些,对他说:“如果事情真像你说的这样,我可以让你随便采多少莴苣,但我有一个条件:你必须把你妻子将要生的孩子交给我。
我会让她过得很好的,而且会像妈妈一样对待她。”丈夫由于害怕,只好答应女巫的一切条件。
妻子刚刚生下孩子,女巫就来了,给孩子取了个名字叫“莴苣”,然后就把孩子带走了。 “莴苣”慢慢长成了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
孩子十二岁那年,女巫把她关进了一座高塔。这座高塔在森林里,既没有楼梯也没有门,只是在塔顶上有一个小小的窗户。
每当女巫想进去,她就站在塔下叫道: “莴苣,莴苣,把你的头发垂下来。” 莴苣姑娘长着一头金丝般浓密的长发。
一听到女巫的叫声,她便松开她的发辫,把顶端绕在一个窗钩上,然后放下来二十公尺。女巫便顺着这长发爬上去。
一两年过去了。有一天,王子骑马路过森林,刚好经过这座塔。
这时,他突然听到美妙的歌声,不由得停下来静静地听着。唱歌的正是莴苣姑娘,她在寂寞中只好靠唱歌来打发时光。
王子想爬到塔顶上去见她,便四处找门,可怎么也没有找到。他回到了宫中,那歌声已经深深地打动了他,他每天都要骑马去森林里听。
一天,他站在一棵树后,看到女巫来了, 而且听到她冲着塔顶叫道: “莴苣,莴苣,把你的头发垂下来。” 莴苣姑娘立刻垂下她的发辫,女巫顺着它爬了上去。
王子想:“如果那就是让人爬上去的梯子,我也可以试试我的运气。”第二天傍晚,他来到塔下叫道: “莴苣,莴苣,把你的头发垂下来。”
头发立刻垂了下来,王子便顺着爬了上去。莴苣姑娘看到爬上来的是一个男人时,真的大吃一惊,因为她还从来没有看到过男人。
但是王子和蔼地跟她说话,说他的心如何如何被她的歌声打动,一刻也得不到安宁,非要来见她。莴苣姑娘慢慢地不再感到害怕,而当他问她愿不愿意嫁给他时,她见王子又年轻又英俊,便想:“这个人肯定会比那教母更喜欢我。”
她于是就答应了,并把手伸给王子。她说:“我非常愿意跟你一起走,可我不知道怎么下去。
你每次来的时候都给我带一根丝线吧,我要用丝线编一个梯子。等到梯子编好了,我就爬下来,你就把我抱到你的马背上。”
因为老女巫总是在白天来,所以他俩商定让王子每天傍晚时来。女巫什么也没有发现,直到有一天莴苣姑娘问她:“我问你,教母,我拉你的时候怎么总觉得你比那个年轻的王子重得多?他可是一下子就上来了。”
“啊!你这坏孩子!”女巫嚷道,“你在说什么?我还以为你与世隔绝了呢,却不想你竟然骗了我!”她怒气冲冲地一把抓住莴苣姑娘漂亮的辫子,在左手上缠了两道,又用右手操起一把剪刀,喳喳喳几下,美丽的辫子便落在了地上。然后,她又狠心地把莴苣姑娘送到一片荒野中,让她凄惨痛苦地生活在那里。
莴苣姑娘被送走的当天,女巫把剪下来的辫子绑在塔顶的窗钩上。王子走来喊道: “莴苣,莴苣, 把你的头发垂下来。”
女巫放下头发,王子便顺着爬了上去。然而,他没有见到心爱的莴苣姑娘,却看到女巫正恶狠狠地瞪着他。
“啊哈!”她嘲弄王子说,“你是来接你的心上人的吧?可美丽的鸟儿不会再在窝里唱歌了。她被猫抓走了,而且猫还要把你的眼睛挖出来。
你的莴苣姑娘完蛋了,你别想再见到她。”王子痛苦极了,绝望地从塔上跳了下去。
他掉进了刺丛里,虽然没有丧生,双眼却被刺扎瞎了。他漫无目的地在森林里走着,吃的只是草根和浆果,每天都为失去爱人而伤心地痛哭。
他就这样痛苦地在森林里转了好。
8. 迪士尼童话故事:长发公主一位长发姑娘被巫婆诅咒,囚禁在森林的高塔中,惟有放下她的长发,人才能上到高塔,一次她认识了
长发公主一位路过的王子,王子天天来与她相聚,不料被巫婆发现,于是巫婆剪了姑娘的长发,并害王子瞎了双眼,几经波折之后,这对爱侣才终于在异地相逢。A long hair witch curse, and the girl was imprisoned in the tower, but the forest put down her long hair, who tower, a time to know her
Of long hair princess a passing the prince, the prince every day to meet with her, and, behold, it was found that the witch, and the witch cut a girl's hair, and against the prince blind eyes, after the hiccup several, lovers, finally meet in different places.
一 荒山的草房子作文400(主人翁老人和猎狗)今天下午,爸爸妈抄妈带袭我去正红的外婆家工作。奶奶热情地接待了我们。然后我们开始分工:奶奶、妈妈和爸爸摘豆子,爷爷给庄稼浇水,我负责除草。每个人都很努力,我来到了我的工作场所。哇!有这么多的杂草,我不得不赶快,我立即铲草,很快,清理了一大块区域,看着自己的工作成果,我真的很高兴。看爸爸做的怎么样,蚕豆田,奶奶和爸爸正在快速采摘蚕豆,蛇皮袋肚子已经逐渐鼓起来,我看着,心痒,悄悄离开铲子跑去采摘蚕豆,我很高兴看到那个又大又胖的婴儿在我的手和包之间跳跃。看着爷爷,他在给山药幼苗浇水。太阳明亮地照在山药的水滴上,山药的幼苗高兴地伸出懒腰,摇着头,好像在说:“哦,多舒服啊!”谢谢你!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知不觉的黑暗,在晚上,我梦见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又大又肥的蚕豆宝宝,在蚕豆的田野里快乐地跳跃着……
二 草房子纸月的人物形象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
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
(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草房子扩展阅读
纸月是一个小女孩,她的妈妈在她出生一个月后就去世了,人们又不知道她的爸爸是谁。她和她的外婆相依为命。纸月家住在板仓,她原本就在板仓小学上学,但经常受坏孩子的欺负,才转到了离家三里外的油麻地小学上学。
纸月学习好,字写得也好,古诗背的又多,还十分干净。油麻地小学校长、老师都十分喜欢纸月。有一段时间内,纸月经常迟到,因为板仓小学的学生刘一水、吴天衡、周德发都在上学路上欺负纸月,桑桑帮了纸月一次,学校发现后,就联合板仓小学以及当地 *** 来保护纸月。
草房子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苦痛的成长历程。
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
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三 《草房子》梗概300-400字
《草房子》梗概300-400字
《草房子》梗概300-400字要梗概
我来答有奖励
赵梓航zzh
LV.1 2020-03-23聊聊
《草房子》专梗属概350字
《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作品记下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校长。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刹那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塑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桑桑得鼠疮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我数了一下一共342个字
四 故事才刚刚开始850作文
记得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时候,我常常一边听妈妈讲故事,一边进入甜蜜的梦乡。书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美好与善良,正义与邪恶。我为《皇帝的新装》中的皇帝的愚蠢而捧腹大笑;我为美人鱼的凄美结局而泪流满面。。。。。。
我的读书故事可多了。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因为看书入迷,与妈妈走散,竟在大庭广众之下嚎啕大哭;四年级署假,我写完作业之后的时间。我每天都早早地爬上床,在灯下细细阅读《上下五千年》。录间机播放着古典音乐。让我的思想受着历史的洗礼。秦王的焚书坑儒让我愤怒;荆轲刺秦王一去不复返的悲壮让我落泪;司马迁忍辱写史记让我折服。( 书村网 mcqyy )
不管是哪一本书,我总是捧起来就舍不得放下,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让我如痴如醉,沉迷于其中。就拿《草房子》来说吧,记得那还是我软磨硬泡才得到的,那天我刚从兴趣班出来,就飞快地跑回家,一进家门,就看见桌子上摆着一本新亮亮的《草房子》。我犹如一匹饥饿的狼,贪婪地饱食着一顿丰盛的大餐;我也似春天的小草,满足地吸吮着春天的甘露。我一下子便扑进了书的海洋遨游起来。直到老妈喊了三遍“吃饭,”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从书海里走出来。
我吃完饭,便又扑入书海里傲游起来了。在明亮的灯光下,耳边响起桑口中的那首童谣:
姐姐十五我十六,
妈生姐姐我煮粥,
爸爸睡在摇篮里,
没有奶吃向我哭。
记得外公娶外婆,
我在轿前放爆竹。
一边细细品读着草房子。少男少女之间纯洁无瑕的情谊让我落泪;秃鹤对尊严执着坚守让我自豪;在桑桑死亡体验中,我领悟到了生命的深切与优美。。。。。。
书籍也影响我们的生活,我读完《草房子》最后一章“药疗”以后,我生病了。老妈连忙给我泡一杯感冒我舌头一尝,哇!好苦!我摆摆头,把药推了回去。妈妈把药推了回来,说道: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喝吧!听了妈妈的话,我想:是啊,《草房子》中的桑桑连那么苦的药都不知喝了多少碗,我这点苦算什么?我要是连小小的感冒药都不敢喝,我还算不算男子汉啦!一边想着,一边把药咚咕咚咕喝了下去。
书,在我们孤独的时候,是陪我们玩耍的朋友;郁闷的时候,书是照在我们心上的阳光;让
我们走进书中,与书中的人物进行心灵的交流,让我们在书中寻找自己,完善自己。让我们一起品书,让我们一起感受隽秀的文字之美吧,让我们的生活因为书而变得更加充实吧!
五 父母对我不好,我一点都不想孝顺他们,这有错么
看到这么多评论的,原来也不止自己生活在这样的原生家庭里,我是00后,从小父母不带,爷爷奶奶也不带,丢在外婆家,被人欺负,看不起。后来他们回家来,天天吵架、打架 ,很怕他们,而且也是重男轻女 。后来我读书了,记得很清楚一件事,自己不好梳头,被她拿梳子打脸,自己哭着把头发自己扎好了,她还说不打你,你还不会,到二年级就离异了,以前感觉没什么,受的很多苦就不说了,初中母亲就来找我啊 开始觉得没什么 后面的是给我介绍男朋友都出来 什么那个男生是坐车认识的 没有男朋友 更可笑的没受她的车费 她自己说她家有女儿 什么什么 本来就是他们的原因我都不敢怕感情 就算自己喜欢的男生追自己都不敢答应 在后面我都不敢再学校了 因为她经常来找我 搞的学校很多人都知道 别人看我的眼神都很怪异
我读书都读不下去了 选择远离去读中专了 她还是去学校里面找我 我命运就该这样吗 还有父亲从来不管不顾 到处跑 到处玩 从来都是过好他自己 他都不想让我读书的意思 但是我还是苦苦挣扎的去读中专了 我一直都想他们好 不管他们怎样对我 我以后还是要好好孝敬他们 从小就感觉活着真的没意思 可惜现在我不这么想了 我只想好好读书 远离这里 等以后他们老了 再来看看吧
六 环境:荒山的草房子人物:老汉和一条猎狗
在一座荒山里有一个草房子,里面住着一位老汉,还带着一条猎狗,有一天早上,猎狗叼回来一样东西。
七 《草房子》梗概 450~500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苦痛的成长历程。
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
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7)我的读书故事作文草房子扩展阅读:
《草房子》是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作品中讲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桑桑是《草房子》这部小说贯穿始终的人物,他也是油麻地的见证人,很不幸,作家拿出了最大的苦难来考验他——但也许这反而是一种幸运,因为考验,桑桑才可能得到更多生命的领悟并成为本书的第一主角。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它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
作者以优美的文笔,描写出已经离我们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却也是必然。
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以感人心魄之感,有时更会催人泪下。
八 草房子人物介绍
1、桑桑
桑桑是《草房子》这部小说贯穿始终的人物,他也是油麻地的见证人,他淘气又善良,鲁莽也细腻。
他帮细马看羊,端上一碗水送给一个饥渴的过路人;他甚至为羊为牛为鸽子为麻雀们做任何一件事情;他背着妹妹去古城墙上看风景、唱古谣,尽显可贵的兄长情。
当他得了一种怪病而面临死亡的威胁时,严肃的父亲背着他,四处求医,带着他酣畅淋漓地打猎,重拾起曾遗失的父爱;纸月跟随父亲远走他乡,留给他的亲手刺绣的红莲书包。
2、秃鹤
“秃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秃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是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秃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来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
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的方法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
秃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秃头”陆鹤坚守着人格的尊严,他在学校的文艺演出中活灵活现的出演角色得到了大家的尊重。
3、杜小康
杜小康从油麻地首富之家的“天之骄子”,突然之间经历了家境的败落,在被迫辍学后,随父亲远走芦荡养鸭,放鸭失败后,他把五只很大的、颜色青青的双黄鸭蛋全部送给了桑桑。
这五只鸭蛋,大概是他从大芦荡带回来的全部财富,而桑桑为了杜小康也把自己心爱的鸽子卖掉了,将钱统统给了杜小康帮助他渡过难关。两人之间的友谊纯洁透明,真挚无私。
杜小康在杜家山穷水尽遭到灭顶之灾时,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到最后成长为一个坚强的为家庭生计拼搏的男子汉,留给我们的是他成长中闪光的人格魅力。
4、细马
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他选择了逃避,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羊为伍,开始了放羊生活。
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
在与邱二爷邱二妈的相处中,从最初的冲突排斥到最后与邱二妈相依为命,倔犟的细马咽下委屈,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在本可继承的房产荡然无存之时,毅然挑起了生活重担,立志为妈妈造一座大房子,俨然成长为一个独挡一面的男子汉形象。
(8)我的读书故事作文草房子扩展阅读:
创作背景:
曹文轩的父亲做了几十年的小学校长,他的工作是不停地调动的,我们的家随他而迁移,但不管迁移之至何处,家永远傍水而立,因为,在那个地区,河流是无法回避的,大河小河,交叉成网,那儿叫水网地区。
那里的人家,都是住在水边上,所有的村子也都是建在水边上,不是村前有大河,就是村后有大河,要不就是一条大河从村子中间流过,四周都是河的村子也不在少数。
开门见水,满眼是水,到了雨季,常常是白水茫茫。那里的人与水朝夕相处,许多故事发生在水边、水上,那里的文化是浸泡在水中的。
可惜的是,这些年河道淤塞,流水不旺,许多儿时的大河因河坡下滑无人问津而开始变得狭窄,一些过去很有味道的小河被填平成路或是成了房基和田地,水面在极度萎缩。我很怀念河流处处、水色四季的时代。
曹文轩已经习惯了那样的湿润的空间。现如今,他虽然生活在都市,但那个空间却永恒地留存在了他的记忆中。于是曹文轩根据自己的亲身感受和经历,在1995年开始创作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它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
作者以优美的文笔,描写出已经离我们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却也是必然。
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以感人心魄之感,有时更会催人泪下。
九 草房子梗概400字
《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作品记下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校长。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刹那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塑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桑桑得鼠疮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十 老汉和猎狗作文500 贫穷的
夕阳把自己最后的残霞洒在了老人诺志的屋前,一只老猎犬正趴在门口懒洋洋的,看起来很像在晒太阳,但你一看它那眼神,就知道它在回顾着美好的回忆……
这只老猎犬的名字叫黑桑。它一身黑色的毛皮,黑得发亮;牙齿密而且锋利;眼神如闪电;疾驰起来如旋风过道。用通俗一点的语言来讲,就是“精英犬中的精英”。
如果要说这条老猎犬和老人诺志的故事,那就要从他们各自的父亲说起。
老人诺志家世世代代都是猎人,他父亲叫赛尔,是一个血腥和善良在他身上能共存的优秀猎手。
有一天,赛尔外出打猎时,听一簇草丛后面有人在痛苦地 *** 着,拨开草丛一看,原来是一个五十上下的老猎手已经被疼得半死半活了,只见他手紧紧地捂着腿上的伤口。赛尔见了,心生怜意,便取出随身带着的小药包替他包扎伤口,又扶着他回家。到了他家后,老猎手对赛尔说:“谢谢你了,年轻人。我叫立德。给你添麻烦了,留下来吃顿饭吧。”赛尔摆摆手,转身就要走。立德赶紧拉住他,说:“既然你不愿意在我家吃饭,那我也不挽留你了。不过,我有一只狼和狗生下来的猎犬,十分勇猛,就送给你吧。”
说来也巧,当时赛尔正愁没有一只好猎犬,经立德这么一说,动了心,就说:“真的吗?在哪在哪?”立德不紧不慢地说:“出去了,我们平时用不着它,就让它出去跑跑,它可通人性了,有时还会叼一两只松鼠什么的回来。”
立德的话音刚落,就听见嗖的一声,一只猎犬蹿了进来。犹如一股旋风疾驰而过。
赛尔见了,大喜:“好!好!好!真是好狗!”
“就是这条猎犬,先生,给它取个名字吧。”立德说。“它与我第一次见面就表现出一种英勇无畏的气概,而且疾驰如旋风,一身黑的像被人用梳子梳过似的。嗯,嗯……就给你取名为黑旋风吧。”立德听了,连声称妙。
黑旋风就这样来到了赛尔家。它很快适应了这个新环境,并且很快便立了大功。
那天,赛尔像往常一样出去打猎,同样要带上黑旋风。可是一直到日落西山,他们也没回来。
他们去哪了?没有人知道。
……
直到第二天中午,赛尔才再次出现在他家人的面前。
赛尔一进门,就夸赞道:“真是通人性的好猎犬,啧啧……”
原来,昨天他们上山后,遇见了一只鹿,赛尔捕猎时不小心摔伤了腿,疼得晕了过去。聪明的黑旋风风一般的跑回了立德先生家,立德先生感到很奇怪:这狗怎么回来了?谁知黑旋风跑到立德的脚跟下,用嘴咬住了他的裤腿,示意让立德跟它走,一头雾水的立德来到了赛尔身边,才恍然大悟:赛尔受伤了。就把赛尔扶回了自己家。
……
两年后,黑旋风成功的繁衍下了一只小狗,这就是黑桑。
诺志和这只小狗玩得很投机,通常他们会一起出去玩,从早上玩到晚上,总是要诺志的父母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诺志才带着黑桑回到家里吃晚饭,有的时候,诺志吃完晚饭之后还会偷偷地带着他的好伙伴——黑桑,继续出去玩。诺志一点儿也不怕迷路,更不怕遇到危险,因为黑桑绝对是一个好保姆!
后来,诺志去城市里面上高中,学校有规定不可以驯养宠物,所以诺志只好把小狗,不!此时黑桑已经长大了,是一只出色的猎犬——他遗传了他的父亲黑旋风的全部基因,甚至于比他的父亲更出色,因为这,诺志更加的喜欢这条出色的猎犬了。在去高中的那一天,自称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的诺志在面临和自己最喜欢的猎犬黑桑分别时第一次流下了眼泪——他舍不得离开这条即忠诚又出色的猎犬啊!不过,最后他还是去了。高中毕业后,诺志子承父业,也成为了一名猎人,很出色,他要么不出去打猎,要出去,就一定会满载而归,而这——他的出色猎犬黑桑也立下了汗马功劳;在打猎的时候,黑桑绝对是一只十分中用的猎犬,它的撕咬能力又快,又准,又狠,再加上诺志本身具有一身高超的打猎技术,所以,可以说,他们是最佳搭档。
不过,人总是会老的,再精英的猎犬也总是会老的,诺志和诺志的猎犬黑桑也自然不会例外,不过,他们仍然是很好的朋友,互帮互助:诺志给黑桑一个家,黑桑帮助诺志看门。有一次晚上,诺志的家里跑进了一条毒蛇,忠诚而又出色的猎犬黑桑冒死救了主人诺志,自己却负了伤,还好抢救及时,黑桑并无大碍。
……
这就是老人诺志和猎犬黑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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