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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制度_防疫制度执行情况

tamoadmin 2024-09-23 人已围观

简介1.猪场的防疫措施包括哪些?2.防疫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3.酒店防疫制度规范4.猪场防疫制度包括哪些内容?5.防疫3加4是什么制度6.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2019修正)三查:一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二查对预防接种卡(簿)及儿童预防接种证;三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及批号、效期。七对:一对接种对象姓名;二对接种对象年龄;三对接种疫苗名称;四对接种疫苗规格;五对接种疫苗剂量;六对疫苗接种部位;七

1.猪场的防疫措施包括哪些?

2.防疫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

3.酒店防疫制度规范

4.猪场防疫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5.防疫3加4是什么制度

6.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2019修正)

防疫制度_防疫制度执行情况

三查:一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二查对预防接种卡(簿)及儿童预防接种证;三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及批号、效期。

七对:一对接种对象姓名;二对接种对象年龄;三对接种疫苗名称;四对接种疫苗规格;五对接种疫苗剂量;六对疫苗接种部位;七对疫苗接种途径。

一验证:请受种者或监护人验证疫苗名称、效期。

猪场的防疫措施包括哪些?

动物饲养场、隔离场所、屠宰加工场所和动物产品处理场所应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与公共场所保持距离、设立隔离设施、配备执业兽医、污水处理设施等,并建立动物防疫制度。禽类饲养场还需设置隔离设施和种蛋消毒设施。种畜禽场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有动物疫病净化制度和独立区域。动物隔离场所需配备兽医室、清洁道、病死动物处理设施等。动物屠宰加工场所还需有车辆消毒场地、检疫室、熏蒸消毒间等设施。

第六条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各场所之间,各场所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

(二)场区周围建有围墙等隔离设施。场区出入口处设置运输车辆消毒通道或者消毒池,并单独设置人员消毒通道。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生产经营区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三)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四)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设备。

(五)建立隔离消毒、购销台账、日常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章保障措施

第八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动物防疫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科学技术研究开发。

防疫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

猪场的防疫措施主要包括消毒设施及消毒方法,粪便污物处理以及防疫制度等。

(1)消毒设施及消毒方法 在猪场大门和生产区入口,要建立一个宽于门口,长于汽车车辆一周半、水泥结构的消毒池,生产区入口要建有更衣室、消毒室和消毒池,猪舍门口要设消毒盆或消毒池。消毒池中可使用火碱作为消毒药,一般1周更换一次。消毒室可用紫外线灯消毒。更衣室要定期消毒,一般每天一次,常用甲醛熏蒸。

环境消毒包括猪场大环境和猪舍小环境。可用生石灰撒布或其他消毒剂喷洒。

(2)粪便污物处理 对猪场的污物及时处理,不仅有利于猪场的防疫,而且可以减少周围环境的污染。尤其是距离村庄较近的猪场,夏天时气味浓重,周围的空气受到严重的污染,有时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因此,必须重视对猪场污物和粪便的处理。粪便的处理,主要是加以利用,一种是作为肥料,最好是经过发酵后进行施肥。另一种方法是作为能源材料,如生产沼气等。

(3)防疫制度 防疫制度是防止疫病发生的关键,规模化养猪饲养密度高,生猪周转流动性大,相应猪病的传播途径和传播机会也大。对此必须因地制宜,科学地制订猪场防疫制度,保证养猪环境的安全和健康,确保猪场生产的稳定发展。猪场应制定以下防疫制度:

①场区防疫制度:猪场一般应谢绝参观;大门要有专人负责人员、车辆的消毒工作,督促进入场区人员脚踏消毒垫,更换防疫鞋,遵守本场兽医防疫制度;外来车辆进入场内,要经过消毒池进行彻底消毒;场内严禁宰杀生猪,更不得将场外畜禽及其产品带入场内;场内定期进行清洁卫生、消毒、灭鼠和驱虫等工作。

②生产区防疫制度:原则上谢绝参观,必须进入时要经过场长和兽医批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要驶进消毒池,进行全面消毒;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要经过淋浴或消毒,更换消毒过的防疫衣服和鞋帽;生产区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

③猪舍防疫制度:出入猪舍要脚踏消毒垫;饲养人员要坚守岗位,一般不进入其他猪舍,尤其是不得随意进入产房;猪舍每天定时打扫,并定期消毒;取有效措施,防止猫、鼠等动物进行舍内,特别要做好灭鼠工作。

酒店防疫制度规范

法律分析:物业管理行业在社区基层治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对物业管理行业在本次防疫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物业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十点建议.重新认识和定位物业管理行业的性质物业管理行业是一个有一定商业模式作支撑的"准公共产品"提供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第四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猪场防疫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环境卫生落实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经常性进行卫生大扫除。物品堆放要整齐,保持宗教活动场所的.卫生清洁。

后勤(食堂)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体检,身体健康方可上岗,严禁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上灶台,作业时要穿整洁的工作服、戴工作帽。

信教公民在场所内聚餐时,事前应对餐具进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禁止酶烂未熟食品上桌。

伙房、配菜操作间须安装纱门(窗),地面、灶台、炊具、桌面等保持清洁。做到整洁无油腻、无老鼠、无蚊蝇、无嫜螂。

严禁购“三无”食品及霉烂、变质、过期、污染等食物,严禁生、熟混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防疫3加4是什么制度

随着目前养猪业的发展,中小型规模养猪场越来越多,但有些猪场经营者的防疫观念淡薄,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和落实程度差。猪场防疫制度的建立,关键是各级人员,尤其是猪场经营者,需在思想上增强防疫意识,猪场无论大小,都要建立适合自己猪场生产需要的综合防疫制度。

猪场防疫制度主要包括:环境卫生与消毒制度;防疫隔离制度;监测与净化制度;兽医日常巡视检查制度;灭鼠、灭虫和驱虫制度;免疫接种制度;疫病防治制度等。

养猪场内的疫病防制工作不单单是猪场兽医、技术员和饲养员的事情,应该是各方面共同合作,所有人员都有责任,要兽医、畜牧、生态、机械设备等学科密切配合,从场址选择、建筑布局、舍内设计、环境改造,到种猪引进、种源净化、产品外运、饲料加工、来人接待等方面,都要充分考虑防疫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防疫制度,保证猪群健康,保障猪场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2019修正)

即“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日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和第4天各一次核酸检测。

需实施3+4健康管理措施的人群主要包括: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乡镇)的其他人员;临时交通管制地区人员等;其他根据实际情况或管控要求应落实“3+4”的人员。

其他政策:

1、“7+3”

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

需实施“7+3”健康管理措施的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和其他根据实际情况或管控要求应落实“7+3”的人员。

2、“7”

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隔离期间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需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的人群主要是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的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需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健康管理措施的人群主要是来自中风险地区人员和密接的密接。

3、“3+2”

即“3天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抵甬后的第1天和第3天各1次核酸检测。

需实施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的人群主要是宁波市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甬人员。

以上内容参考:杭州市萧山区人民——科普宣传“7+3”“3+4”“3天2检”都是啥意思?疾控释疑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实验动物的预防免疫,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本市动物防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程监管、重点控制的原则,建立监管与服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和社会参与的共同治理工作机制。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按照职责将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控制、检疫、监督管理以及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动物防疫责任制度,明确专门人员,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动物饲养情况调查、动物疫病监测、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督促和引导村民、居民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义务。第五条 市和区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区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派驻基层兽医机构,在村、社区可以设置村级动物防疫员、社区动物防疫协管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社区动物防疫协管员应当协助做好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强制免疫接种、动物饲养情况调查、疫情观察报告和调查处置、违法行为报告和制止等动物防疫工作。

卫生健康、园林绿化、水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和海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与动物防疫相关、一时难以定性且涉及多部门的事项,由兽医主管部门先行处理并负责协调。第六条 市和区人民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第七条 市和区人民设立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动物防疫知识宣传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未设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区,区兽医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他专业机构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第八条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诊疗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报告、控制等工作,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防止疫情扩散。第九条 市和区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相关行业协会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并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承担部分动物防疫相关事项。

动物防疫相关行业协会应当承担行业自律责任,根据章程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依法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等活动,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为会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参与制定、修订生产和服务标准,向兽医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第十条 市和区人民应当取措施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动物疫病保险产品,逐步扩大承保的动物疫病种类和范围,鼓励动物养殖者参加动物疫病保险。第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对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第十二条 市和区人民应当组织兽医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园林绿化、水务等部门以及海关建立健全统一的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互相通报信息。

市和区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园林绿化等部门和海关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外来动物疫病防范等方面的合作。第十三条 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动物疫病监测,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因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需要集样品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动物养殖者动物应激损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