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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申请书范文大全_住房补贴申请书范文
tamoadmin 2024-08-26 人已围观
简介1.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文件2.苏州住房补贴怎么申请3.离婚无房怎么申请住房补贴4.2017年关于南京市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5.申请住房补贴的流程6.什么人可以申请住房补贴?部队住房补贴标准是:1.军人的住房补贴,取的是“基本补贴+地区补贴”的办法。军人住房补贴的基本补贴主要依据军人住房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军人服役年限和军人职级补贴面积等4项因素计算。2.2000
1.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文件
2.苏州住房补贴怎么申请
3.离婚无房怎么申请住房补贴
4.2017年关于南京市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
5.申请住房补贴的流程
6.什么人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部队住房补贴标准是:
1.军人的住房补贴,取的是“基本补贴+地区补贴”的办法。军人住房补贴的基本补贴主要依据军人住房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军人服役年限和军人职级补贴面积等4项因素计算。
2.2000年以后,军人住房补贴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
3.军队师职以下人员与机关各职级人员的军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致,具体军人住房补贴标准如下:正师职120、副师职105、正团职90、副团职80、营职70、连排职60平方米;六级士官,军人年龄在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军人年龄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军人住房补贴如何领取
1.军队人员按规定申请支取军人住房补贴,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凭批准的住房补贴、个人购房申请书、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转业复员军人命令等有效证明,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2.在职军人和离退休军人购房时,按照批准的支付金额,从其军人自己本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
3.军人离退休后,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商品房的,其军人自己本人住房资金账户中的余额部分,列入年度住房补贴,支付给本人。
4.军人转业时,尚未购房的,在军人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从军人自己本人住房资金账户中划转给地方安置接收单位或指定的银行账户;
5.军人牺牲、病故后,其合法继承人租住军队住房的,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住房时,从其军人自己本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
总而言之,军人住房补贴标准的基本补贴主要依据军人住房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军人服役年限和军人职级补贴面积等4项因素计算,军人住房补贴很多时候都是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法律依据: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取军队保障、保障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军人住房待遇。
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军队公寓住房或者安置住房保障。
国家建立健全军人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军人符合规定条件购买住房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文件
2016年6月,按自治区政策,柳州市区户口首次购房一次性补贴10000元。9月30日柳州市出台《柳州市推行货币化安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家庭,在市区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将按所购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200元,但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
根据《暂行办法》中的《柳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要求,要获得购房补贴,购房的个人或者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柳州市市区城市户籍的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在我市市区内购买的新建商品房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产权住房的;
(二)我市城市户籍的无产权住房家庭、个人,在我市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但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家庭的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次。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能享受该购房补贴:购买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等保障性住房、回迁安置房、二手住房;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等机构和单位购房;已享受过其他购房补贴的。
在购房补贴的标准和计算上,此前的政策是按照套数来补贴,只要符合条件的,每套均能补贴1万元;而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补助面积以经过市房产备案确认的商品住宅预测绘建筑面积为准,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补贴,但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也就是说只要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100平方米的,即可领到最高2万元的购房补贴。此前的政策是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才能获得购房补贴,但新实施的《实施细则》对此并不作要求。
据了解,此前出台的《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资金申报领取和退补操作流程》与《暂行办法》并行不悖,以合同备案时间来算,9月30日前仍然按旧政策补贴,9月30日以后可以执行新政策。如对于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证明记载时间在今年2月5日至12月31日这段时间内,购买50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或者家庭,可以按此前的补贴政策以套为单位串领1万元的购房补贴,但9月30日《暂行办法》印发后按所购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来申领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具体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购房人向柳州市房产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柳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中应完整填写用于申领购房补贴的有效号或者储蓄账号。
2.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购房人(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5)房屋档案证明:
(6)关于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7)或者存折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受理:柳州市房产设立专门受理窗口,申请材料一定得齐全。
(三)审核:柳州市房产进行初审并对申领补贴的商品房注明为“购房补贴购房”,然后报市住建委和市财政局审核。
(四)发放:通过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发放。购房补贴直接发放到卡号或者储蓄账号,不发现金。
(五)归档:市住建委和市财政局按规定完成档案资料造册归档。
住房补贴申请书范文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苏州住房补贴怎么申请
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吸引集聚优秀人才,改善人才住房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按照引导、用人单位为主体、合理有效配置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住房补贴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我市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
1.全职引进是指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才不受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限制。
2.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是指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认定的相应层次人才。
3.高端人才是指符合我市“9+2”工作布局所需的创新型和紧缺型人才。主要包括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负责人;中国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我市认定的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主要负责人;获得“河洛英才”支持的团队负责人;获评“河洛大工匠”的高技能人才;在届的洛阳市优秀专家等。
4.青年人才是指我市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我市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在我市创办经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QS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在我市城市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和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
第三条建立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和部署我市人才住房补贴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市人才办负责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的统筹协调;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负责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的认定;市财政局负责人才住房补贴所需资金的统筹安排;市房管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公安局、国土局、公积金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按照业务职责共同做好人才住房补贴资格的审核,并负责人才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的发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青年人才公寓的分配。
第二章方式和标准
第四条住房补贴主要有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公寓三种方式。购房补贴是指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发放的补贴;租房补贴是指向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行租房时发放的补贴;青年人才公寓是指为解决青年人才住房需求而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第五条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均可以在我市选择申请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青年人才除可以选择申请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外,还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但只能申请其中一种方式。
第六条顶尖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第七条领军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3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第八条拔尖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第九条高端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2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第十条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5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3万元,均为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8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青年人才还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我市将在5年内统筹整合各种,坚持市建与区建相结合,通过统建、自建、共建、回购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建设筹集一定数量的青年人才公寓。青年人才公寓面积标准以60m2、90m2、120m2为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最高可以申请60m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90m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120m2,均最高免除3年租金。
第十一条已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的人才,在补贴期间认定为更高类别的,经审核后,在下一次应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时,按新标准发放。
第十二条已享受租房补贴的人才,在租房补贴期间购买我市商品房的,经审核后,可以转为购房补贴,补贴金额需扣除已发放的租房补贴金额。
第十三条对具有高成长性的产业引领型、人才密集型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引进的人才,可以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住房方面支持。
第三章申请和审核
第十四条住房补贴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接受申请。
第十五条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根据自身需求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只能由一方申请一种住房补贴方式。
用人单位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房管局提交相关资料。
市房管局牵头组织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国土局、公积金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进行联审,将联审结果提交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确定人才的补贴方式和标准,在市房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市房管局根据联审和公示结果,向申请单位反馈《人才住房补贴审核通知单》,列明审核情况。对未通过审核的人才,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原因。
市房管局及时将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发放至我市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和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_河区、洛龙区、吉利区通过审核的人才个人账户;高新区、伊滨区、龙门园区住房管理部门及时将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发放至所在区通过审核的人才个人账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向通过审核的青年人才分配青年人才公寓。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申报住房补贴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本,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才护照或其他合法明;申请人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企业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
有效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市房管局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补贴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引进人才形势分析和住房补贴效果评价机制,及时了解引进人才住房需求,适时调整住房保障方式和标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人才住房保障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八条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最高享受3年,期满不得再次申请。已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本办法的政策。
第十九条购房补贴按年度核发,每年10月发放,3年内每年分别发放购房补贴的40%、30%、30%。购房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如确需解除或变更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解除或变更手续。购买的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如确需上市交易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上市交易。
租房补贴按季度核发,每季度首月发放上一季度租房补贴。
第二十条我市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人才购房补贴、租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在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_河区、洛龙区、吉利区内纳税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才购房补贴、租房补贴资金由市、区各承担50%,先由市财政垫付,年终再由市财政局通过市、区两级财政体制进行结算。在高新区、伊滨区、龙门园区内纳税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才购房补贴、租房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由市财政承担的购房补贴、租房补贴资金在市人才发展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市房管局每年对政策享受期内的人才社保关系和住房情况进行复审。人才在服务期内不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市房管局将有关情况提交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终止其继续享受政策,退回从不符合条件的时间起已领取的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或退出青年人才公寓。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对人才住房补贴申报的真实性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应积极帮助其申报;对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对不再符合条件且享受住房补贴政策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应退还住房补贴,再向人才追回。
第二十三条对虚报冒领的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住房补贴的人才,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弄虚作骗取人才住房补贴或不如实上报人才变动情况的用人单位,取消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资格,纳入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市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严格履行职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嵩县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离婚无房怎么申请住房补贴
申请苏州住房补贴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确保申请者能够顺利获得补贴。下面将详细介绍申请过程。
一、了解政策与条件
首先,申请者需要了解苏州住房补贴的相关政策和申请条件。这包括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时间等。申请者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社区公告等途径获取这些信息,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二、准备申请材料
接下来,申请者需要准备申请住房补贴所需的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户口本、婚姻证明(如适用)、收入证明、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等。申请者应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按要求整理好。
三、提交申请
准备好材料后,申请者需要前往指定的部门或网站提交申请。如果选择线下申请,可以前往所在街道或社区服务中心;如果选择线上申请,可以登录官方网站或相关平台进行申请。在提交申请时,申请者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四、审核与公示
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包括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公示,以便公众监督和反馈。
五、领取补贴
经过公示期且无异议后,申请者可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住房补贴。领取方式可能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等,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申请者需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身份和领取补贴。
综上所述:
申请苏州住房补贴需要了解政策与条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按照要求提交申请,经过审核与公示后领取补贴。在整个申请过程中,申请者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关注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申请策略。
法律依据:
《苏州市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条规定:
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或者个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住房保障。
第十四条规定:
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或者个人,应当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件、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二)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的证明;
(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八条规定: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住房保障的决定。对准予住房保障的,应当确定保障方式、保障标准等,并予以公示;对不予住房保障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017年关于南京市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
离婚无房怎么申请住房补贴
离婚无房怎么申请住房补贴,大部分人离婚之后都是分不到房子的,只能出去租房,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对于在城镇生活的居民,满足条件的就可以发放房屋补贴,减轻居民的生活压力,下面看看离婚无房怎么申请住房补贴及相关资料。
离婚无房怎么申请住房补贴1一、离婚无房怎样办理房屋补贴
房屋补贴是城镇居民。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这样的困难户,低保户的一种政策性补贴。它与离婚没有多大关系。主要是你的家庭的经济现状、经济条件和生活生活状况有关系。你可以根据你家庭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条件提出申请。
向部门申请房屋补贴。会要根据你的申请进行进一步核实。这里是要根据基层一些单位,比如社区,街道等等出具的一些相关的证明。没证实你所申请的情况属实。这样可以按照程序得到房屋补贴。
二、货币补贴房离婚怎样分
有货币补贴的房子,带有极强的人身属性,只能由当事人享有,其他人无权享有,原则上,政策不允许上市的,不能也无法过户。
对于无权自由处分的房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该约定无效。离婚时,当事人之间可以先约定,由谁拥有永久居住权,等到可以自由处分时,再商定具体的分割方案。或约定可以上市时,差价由谁来补足等。
三、房屋赠与过户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赠与纠纷的原则和方法归纳如下
1、根据社情民意和思维习惯调解解决
赠与行为通常发生在公民之间,如熟悉的家庭成员、信赖的亲朋好友。人们往往基于感情、感激而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与受赠人,如父辈出资为孩子购置婚房、将积蓄交与孩子使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将财产赠送给自己喜爱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因此调解处理这类纠纷,应本着家庭和睦、生活稳定、社会和谐、以和为贵、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力消除隔阂、巩固感情。要促使双方换位思考,多为对方着想,解决矛盾。
2、正确理解和灵活适用法律处理纠纷
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对赠与人和受赠人形成法律约束力。不同的赠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也有所不同。调解赠与纠纷,需根据实际情况努力平衡各方利益,做到公平合法、合情合理。为此,应正确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
具体可从赠与是否成立、赠与是否履行、赠与是否可撤销、受赠人是否履行了约定义务等方面进行法律判断,据此对赠与纠纷的法律后果有大致的了解和预测。在此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找出纠纷症结所在,本着家庭和睦、以和为贵、公平合理的原则,努力寻找调解方案。
离婚无房怎么申请住房补贴2离婚无房怎么申请住房:
1、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离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
2、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只能当事人本人进行。但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
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的,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婚姻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在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村民)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都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4、解除婚姻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终止将引起夫妻人身关系消灭、共有财产清算、子女抚养方式变更、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后果。
申请住房补贴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各地区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3、未享受过优惠性住房政策;
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
法律法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离婚无房怎么申请住房补贴3一、天津离婚后无房怎样申请住房补贴
离婚后名下无房这个条件不能申请住房补贴。关于天津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1、不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下。
2、人均收入低于2200/月。
3、天津市非农业户籍。
4、五县以内。
5、家庭下无车,无营业执照,无企业执照。
二、离婚后的住房补贴怎么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对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否则,将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种方法:
1、对于夫妻双方都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首先分别计算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总额,然后再通过折抵的办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额相等;
2、对于夫妻仅有一方有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计算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总额后,直接对半分割,使双方所得资金额相等。
三、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拆迁款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根据法律规定补偿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
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如果一方的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一方可以选择按照家庭人口或房屋面积来取得安置房或补偿款,两种补偿方式的选择存在差异。
配偶所能享有的财产权利就只能是其依靠其身份因素起到绝对贡献作用的那一部分,也就是一方因选择按人口安置后比按原按面积安置结算多出的财产。
申请住房补贴的流程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南京城市竞争力,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现我市发放毕业生租赁补贴,那么关于南京市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是什么呢?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2017年关于南京市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市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全省公有住房租金不作调整,并继续持行各项减免政策。公有住房售房成本价应加快与经济适用住房实际售价接轨。售房成本价可在不超过5的幅度内上调,职工个人年工龄折扣率仍为0.6。除极少数不可出售的公有住房外,各市、县及各产权单位应按调整老职工住房一次性货币补贴标准,新补贴标准按调整后的三项数据进行测算:将往房面积由60平方米调整为80平方米,将当地经济适用房平均价调整为当时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住房(按上年度竣工面积数)的加权平均价,将职工家庭上度度工资收入的4倍调整为职工家庭前4前(1999年-2002年)资收入之和。测算方法仍按苏政发[1998]98号文件执行。对工龄满25年(含25)年的职工,可直接发放货币补贴款。
南京市住房补贴政策
住房补贴的发放办法和标准为,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标的老职工,购房给 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实行逐月发放住房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应根 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职工工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职工工龄等因素确定。逐月补贴标准按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批准的比例执行。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和住房面积标准,可根据当地确定的标准,结合单位的 实际情况来定。职工购房时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由补贴发放单位直接划入售房单位。逐月计发的住房补贴进入住房专项资金账 户,按公积金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对住房补贴资金的来源,住房补贴资金主要从财政和单位原住房建设渠道中统筹解决。2000年财政预算安排 住房补贴资金不低于往年住房建设资金的水平。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在原住房资金和基金等项目 中列支。新职工自确定劳动关系之月起发放住房补贴。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按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列支渠道列支。在确定职工 最低工资标准时,要考虑住房补贴的因素。
我省同时还要求各市、县尽快制订住房补贴的发放办法,并于明年2月之前报省备案。
南京市住房补贴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3、在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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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申请住房补贴的流程有: 一、单位咨询。 (1)单位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咨询有关情况。 (2)单位可通过上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上门领取电子表格。 二、填写表格准备资料。(1)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盘;(2)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 (3)单位准备好其他所需书面材料; (4)对不能上网的单位,可至中心上门领取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回单位后填写打印各表;并另请中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其他所需表格,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中心申请受理。 三、中心受理。(1)归集处会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2)对单位提出的个性化要求,归集处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与单位协商。(3)归集处承办人告知单位等待中心审核结果。《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 基本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规定施行。
扩展资料:
单位咨询
(1) 单位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咨询有关情况。
(2) 单位可通过上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上门领取电子表格。
填写表格准备资料
(1) 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
(2) 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
(3) 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
(4) 对不能上网的单位,可至中心上门领取(1)中所需电子表格,回单位后填写打印(1)中各表;并另请中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2)中所需表格,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中心申请受理。
中心受理
(1) 归集处会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2) 对单位提出的个性化要求,归集处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与单位协商。
(3) 归集处承办人告知单位等待中心审核结果。
中心内部流转审核
(1) 归集管理处审核
归集管理部门经办人在确认单位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签报事由和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市中心行政领导审批。
(2) 行政领导审核签约
市中心行政领导收到签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分管行政领导在《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单位与市中心另有约定的,双方法人代表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归集管理处登记
归集管理处在双方法人代表签订《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在《单位住房补贴委托资金管理登记表》上签字,加盖部门业务专用章。
单位领取相关资料
(1) 归集管理处整理单位所需领取的资料,归档留存资料;
(2) 通知单位领取资料;
(3) 网站管理办公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归集管理处将单位相关资料(包括协议、网站所需表格)移送网站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后,确认单位已经付费并成为VIP会员后。
打印《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加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章,并制作单位经办人登录的用户USBKEY,通知单位再次前来领取相关资料。
(4) 单位在领取资料后,由网站指导单位经办人如何操作住房补贴系统的个人和其它业务功能。
单位领取缴费卡
(1) 网站将单位信息传给建行主办行。
(2) 建行主办行给单位开卡。
(3) 建行主办行将缴费卡信息传给承办人,同时将缴费卡实卡交换到协办行。
(4) 建行协办行通知单位领卡。
(5) 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到协办行领取缴费卡。
(6) 单位上网确认缴费卡,完成单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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